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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证券投资基金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2年10月26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10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2年7月1日起至2012年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注:本基金在交易所行情系统净值揭示等其他信息披露场合下,可简称为“基金开元”。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开元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次数为1次,是由于指数型基金接受投资者大额申赎后被动增减仓位所致。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2年三季度,国内方面,经济在国际大环境不佳的背景下, CPI从高位回落,同时GDP增速也不如以往,小非减持力度不减,虽然管理层对政策面进行了微调,央行采取了加大逆回购力度的措施取代了市场预期的降息、降准,但投资者仍保持谨慎的态度。国际方面,欧洲主权债务危机以及欧洲政府换届带来的政治经济动荡,让国际投资者也采取了谨慎的态度。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2年三季度,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为-1.35%。从长期来看,我们认为08年的金融危机过后,中国经济进入了一个更均衡和更可持续的发展阶段。在目前企业资金链紧张的环境下,受国家政策和项目扶持的大型央企在资金、技术、资源等各方面都更具竞争力,同时大小非的减持压力也相对较小,并且部分央企还是潜在分红能力较高的投资标的,我们将着重在这些方面努力寻找投资机会。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我们认为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其实也为中国的崛起带来了机会,我们看到中国是在全球经济衰退中为数不多的几个依然保持经济增长的国家之一。在国内外目前的形势下,我们着重选取由国家承担投资项目的稳定大型国企,受全球货币供应增长影响的黄金和农产品公司,国家未来主要政策扶持的海洋经济板块等作为我们投资的主要方向。海洋经济在经济危机和南海局势紧张化后,随着钓鱼岛争端升温更是倍受关注,国家近期成立了三沙市、中海油开始对南海石油天然气资源的有计划开发,都标志着海洋经济的发展已成为国家未来的大政方针之一。我们将在以上这些资金有优势且具有竞争力的大盘蓝筹股中寻找投资机会。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况。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紫金矿业”,股票代码:601899)外,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根据紫金矿业2012年5月11日的公告,该公司于2012年5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2]10号)。中国证监会认为,紫金矿业所属的紫金山铜矿湿法厂于2010年7月3日发生的污水渗漏事故,严重污染了其附近汀江下游的水质,对当地环境造成了极大破坏。对于这一可能影响紫金矿业股票价格的重大事件,紫金矿业应在第一时间公之于众。但紫金矿业未能及时披露该重大事故及后续进展情况,其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的违法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责令紫金矿业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 基金管理人对上述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 5.8.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其他资产构成 ■ 5.8.3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8.4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封闭式基金情况 ■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开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开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开元证券投资基金 2012年第3季度报告原文 7.2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1路6号免税商务大厦31至33楼 7.3 查阅方式 公司网站:http://www.nffund.com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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