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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2年10月26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10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2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商稳定增利债券A ■ 华商稳定增利债券C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 注:①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3月15日。 ②根据《华商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回购、央行票据、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还可投资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持有可转债转股所得的股票、投资二级市场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权证。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可转换债券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0%;股票等权益类品种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权证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并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需符合基金合同要求。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严格遵守了《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 公司建立投研管理平台并定期举行投研晨会、投研联席会等,建立健全投资授权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公平获得研究资源,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 针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通过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指令自动进行比例分配,报告期内,系统的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针对场外网下交易业务,公司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场外、网下交易业务的相关规定,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严格按照发行分配的原则或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本报告期内,场外、网下业务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1日、3日、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T检验,统计了溢价率占优比例。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为规范投资行为,公平对待投资组合,公司制定了《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包括可能显著影响市场价格、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可能涉嫌利益输送等异常交易行为做出了界定及相应的防范、控制措施。 报告期内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制度,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同日反向交易,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三季度初,本基金延续了二季末的判断,认为城投债的信用利差已经低于历史均值,对信用风险的补偿不够充足,继续持有的价值不大,所以对于持仓的城投债和其他低等级债券进行了清仓。对于长期金融债,考虑到经历了连续的降息降准之后,短期之内继续出台宽松政策的空间不大,而当时长期金融债的收益率包含了比较强烈的降息预期,存在一定的高估,所以对于长期金融债也进行了大幅减持,回避了三季度债券市场的调整,效果较好。在三季度末,随着QE3的推出,市场出现了大幅调整,在对负面信息充分反应之后,长期金融债投资价值显现,因此在本季末对于长期金融债进行了一定的增持。另外,考虑到新股上市首日的较好表现,基金管理人在三季度积极参与了新股申购,遗憾的是,获配的新股不多,并没有给基金净值带来太多贡献。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2年9月30日,华商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净值为1.017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017元,本季度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39%,同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为1.62%,本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低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2.01个百分点;华商稳定增利债券型基金C类份额净值为1.009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009元,本季度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59%,同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为1.62%,本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低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2.21个百分点。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在债券投资方面:从整体来看,现阶段债券市场收益率水平有配置价值,但是交易机会不大;分品种看,利率品种相对更为稳健,中低等级信用债信用利差处于历史均值附近,有一定的配置价值,交易价值同样较小,同时需要防范信用事件冲击。 在可转债投资方面:部分转债债性保护比较充分,而且有一定的转股价修正预期,所以值得积极参与。 在新股的投资方面:我们认为,在当前市场环境下,新股申购依然是一个好的获利途径,尽管目前从发行价格看,新股定价与二级市场相比没有明显优势,但是在中国市场对新股特殊的追捧以及次新股板块整体受资金追捧明显的情况下,新股上市首日依然有比较明显的溢价,因此,未来一段时间依然会坚持积极申购新股的策略。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4只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且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8.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8.3 其他资产构成 ■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5.8.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华商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华商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华商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5.报告期内华商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制定报刊披露的各项公告的原稿。 7.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7.3 查阅方式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9层 基金托管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880(免长途费),010-58573300 基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hsfund.com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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