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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56 证券简称:天立环保 公告编号:2012‐066 天立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利品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夏林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吕金星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了92.30%,主要原因为公司为控制资金成本,尽可能使用票据支付款项。 (2)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较期初减少了44.40%,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催款力度,收回部分客户欠款。 (3)报告期末,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了1005.51%,主要原因为公司项目已开工需要大量采购材料和设备,且子公司建设项目需采购大量设备。 (4)报告期末,应收利息较期初减少了43.37%,主要原因为定期存款减少。 (5)报告期末,存货较期初增加了83.87%,主要原因为公司业务进展迅速,但尚未进行结算。 (6)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了100.00%,主要原因为加强发票管理,收到的发票及时进行了认证。 (7)报告期末,固定资产较期初增加85.82%,主要原因为本期收购子公司增加的固定资产。 (8)报告期末,无形资产较期初增加80.03%,主要原因为公司通过收购江西隆福矿业有限公司获得彭山锡矿经营权。 (8)报告期末,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增加100%,主要原因为本公司的子公司江西隆福矿业有限公司支付经营权价款。 (10)报告期末,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了218.80%,主要原因为本期项目工程量较大,需要资金支持。 (11)报告期末,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了1946.87%,主要原因为为加强资金管理,控制资金成本,以承兑汇票形式支付供应商货款。 (12)报告期末,预收账款较期初增加了181.53%,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强客户管理,控制资金成本,降低项目风险。 (13)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了49.46%,主要原因为本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实行绩效考核制度。 (14)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了326.75%,主要原因为本期采购量加大,但未进行结算,产生大量进项税。 (15)报告期末,应付利息较期初增加了102.4%,主要原因为本期借款增多。 (16)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了34%,主要原因为本期采购量增加,收取的保证金增多。 (17)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了70.20%,主要原因为本期下属孙公司石家庄天励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收到1000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8)报告期末,实收资本较期初增加了80%,主要原因为本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19)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较期初增加了38.85%,主要原因为本期以经营状况良好,净利润增多。 二、利润表项目 (1)报告期末,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了76.98%,主要原因为本期工程项目进展顺利。 (2)报告期末,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326.87%,主要原因为本期工程项目进展顺利,应税项目增多。 (3)报告期末,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了32.03%,主要原因为公司加大营销力度。 (4)报告期末,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了91.32%,主要原因为公司业务发展迅速,规模扩大,研发项目有序进行。 (5)报告期末,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了47.98%,主要原因为银行存款利息减少,银行贷款利息增多。 (6)报告期末,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了271.08%,主要原因为本期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坏账准备减少。 (7)报告期末,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了70.94%,主要原因为公司上期存在取得子公司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8)报告期末,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了75.18%,主要原因为本期处置资产事项减少。 (9)报告期末,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了71.04%,主要原因为本期利润增长,且上年同期享有取得子公司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1248.53万元。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同向增加了53.41%,主要原因为:1、本期对应收款项加强了催收力度,前期应收款本期得以收回;2、本期项目进展迅速,发生的成本增多;3、本期收回的应收账款中有大量银行承兑汇票,而支付过程中由于银行承兑汇票金额较大,材料和设备采购多采用分阶段支付形式,每次金额较小,所以现金流为负且较大。 (2)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同向增加了51.69%,主要原因为本期收购江西隆福矿业有限公司支出1亿元。 (3)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了325.70%,主要原因为本期新增贷款较多,且上年下半年提前归还银行存款较多,使本期到期贷款减少。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一、报告期内主营业务与经营情况 2012年1-3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666.5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6.98%;实现净利润8,980.2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19.0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0.04%。报告期内,公司围绕着2012年度经营计划有序的开展工作,公司主营业务平稳发展。 二、未来展望 公司继续执行2012年度经营计划,在原有工业炉窑节能减排业务做强做大的基础上,向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实现相关资源的综合利用。2012年公司加大募投项目的推进工作,并于2012年10月16日召开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将原有“工业炉窑炉气高温净化与综合利用项目”和“节能环保密闭矿热炉产能建设项目”合并,在浙江省诸暨市成立全资子公司实施“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基地建设项目”,变更后的募集资金项目将公司上市前的业务与现新增的铁合金业务和高效煤粉锅炉改造业务进行了有机的结合,力争在计划期内完成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基地建设,在重点发展节能密闭炉、高温炉气净化设备、尾气综合利用设备等工业炉窑成套设备的基础上,立足于工业锅炉改造市场,通过与煤炭科学研究院的战略合作,开拓高效煤粉锅炉市场。通过技术消化、技术改进、核心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实践,最终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实现产业化、规模化。 公司一直致力于节能环保产业的技术创新、管理和服务创新,上市之后,更是借助于广阔的融资平台,整合技术和资源,延伸产业链,在原有工业炉窑的基础上,向工业锅炉节能改造领域横向延伸,并进一步整合矿产资源,利用行业领先的技术优势,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的商业模式,纵向延伸,打造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旨在通过自身的不断发展壮大,逐步完成战略转型,最终成为行业的领导者。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2 年 6 月 26 日,公司收到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6月20日签发的(2012)松民二初字第48号《应诉通知书》。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2 年 6 月 20 日受理孙刚诉本公司及第三人张云喜、朱元春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截止报告期,此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如有最新进展公司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详见深交所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第2012-039号公告)。 2、2012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收购江西隆福矿业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依据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价值调查咨询报告》,经协商确定,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亿元收购江西隆福矿业有限公司51%的股权,已与艾希军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012年7月16日发布了《关于资产收购的进展情况》,营业执照变更完毕,所涉及的资产产权及债权债务已全部转移(详见深交所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第2012-045号公告)。截止报告期,生产线营运一切正常。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证监会及证监局的有关规定,于2012年7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会议修定了《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并于2012年8月15日召开了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修定后的《公司程章》关于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定为:第一百五十六条(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科学地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二)利润分配的形式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2、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三)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和比例1、除特殊情况外,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特殊情况是指:(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3,000万元;(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2、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红股。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管理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2、公司因前述第(三)条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六)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1、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2、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综上,公司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具体明确清晰,决策程序完备,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充分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执行情况如下: 1、公司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2、公司近三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2年4月6日,公司与与湖北长江镍业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湖北长江镍业年产8万吨镍铁项目—25.5MVA矿热炉设备买卖合同》,合同总金额为87,000,000元。截止目前,公司已收到部分预付款项,由于工程施工受地质、气象、甲方建设等因素,延长了项目的动工期限,现正处于土建建设中,公司已派专人负责,积极应对各种不利因素,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 2、2012年4月23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立环保工程新疆有限公司与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黑山8座600t/d套筒石灰窑系统工程总承包商务合同书》,暂定合同总金额为450,000,000元。截止目前,合同已完成7.79%。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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