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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28 证券简称:玉龙股份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唐永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卫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小东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 项目单位:人名币元
说明: 1. 预付款项增加了7,122.40万元,较期初增加了38.47%,主要由于公司销售订单增加,增加了原材料的预付款所致; 2. 其他应收款增加了1,171.64万元,较期初增加了222.35%,主要由于公司投标保证的增加及设备转让款尚未收回所致; 3. 存货增加了19,575.91万元,较期初增加了37.64%,主要由于公司销售订单增加,增加原材料的采购所致; 4. 在建工程增加了21,938.81万元,较期初增加了3,149.84%,主要由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5. 短期借款减少了30,433.54万元,较期初减少了40.63%,主要由于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率的降低,供应商接受银行承兑汇票的意向性增加,公司采购原材料时使用较多的银行承兑汇票导致现款的需求减少,致使银行借款减少; 6. 应付票据增加了46,219.91万元,较期初增加了316.69%,主要由于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率的降低,供应商接受银行承兑汇票的意向性增加,公司采购原材料时使用较多的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7. 应付账款增加了3,266.26万元,较期初增加了86.22%,主要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采购欠款所致; 8. 预收账款增加了9,399.38万元,较期初增加了162.99%,主要由于公司销售订单增加,收到的预收定金增加所致; 9. 应付职工薪酬减少了382.83万元,较期初减少了44.47%,主要由于公司应付工资的支付所致; 10. 应交税费减少了2,478.91万元,较期初减少了426.99%,主要由于原材料采购增加,增值税的进项税增加所致; 11. 其他应付款增加了330.16万元,较期初增加了54.92%,主要由于应付运费增加所致。 3.1.2利润表 项目单位:人名币元
说明: 1. 财务费用减少了1,749.7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72.92%,主要银行承兑汇票使用的增加致银行借款减少,导致利息支出减少。同时,募集资金账户存款利息收入增加; 2. 资产减值损失减少了552.0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184.14%,主要本期应收账款下降冲回了坏账准备,而上年同期应收账款增加计提了坏账准备所致; 3. 营业外收入增加了637.4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79.81%,主要本期将部分设备进行了转让而产生的清理收益所致。 3.1.3现金流量表 项目单位:人名币元
说明: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了43,351.3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385.08%,主要由于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率的降低,供应商接受银行承兑汇票的意向性增加,公司采购原材料时使用较多的银行承兑汇票导致现款支付的减少所致;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了11,446.5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95.14%,主要由于募集资金的投入加大所致;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了72,615.6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216.03%,主要由于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率的降低,供应商接受银行承兑汇票的意向性增加,公司采购原材料时使用较多的银行承兑汇票导致现款支付的减少,导致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因公司股票自2012年8月27日起连续三个交易日(2012年8月27日、2012年8月28日、2012年8月29日)股票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已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2012年8月29日,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在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重大交易事项。 2、自愿锁定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唐志毅、唐永清、唐维君、唐柯君)以及吕燕青、华伯春、唐红、张小东、刘仲华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东周延、项雷、魏爱民、王吕青、董志远、周建新、沈忠度、孙建明、黎建文、徐卫东、蔡建峰、戴晓荣、姚光利、杨正祖、董遂庆、过菲、韦宝龙、王建洪、唐国奇、赵仲光、孙伟忠、沈志萍、唐云鹰分别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3、流通限制承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唐志毅、唐永清、唐柯君、黎建文、王建洪、吕燕青、华伯春、唐红、徐卫东、项雷承诺:除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和监管部门关于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要求,2012年8月24日,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在保持公司稳健发展的同时,制定科学、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与投资者的长效沟通机制,充分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意见,保证董事会和管理层制定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具体修订内容已在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根据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2年5月29日实施完毕。本报告期内,公司未执行其他利润分配或现金分红方案。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永清 2012年10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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