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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12-036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2-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积成电子”)根据山东证监局《关于对上市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鲁证监公司字[2012]88号)文件精神,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主要股东杨志强、王浩、严中华、王良、冯东、魏新华、孙合友、张志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2010年1月22日—2013年1月22日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2、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杨志强、严中华、王良、冯东、孙合友、张志伟、王浩、耿生民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承诺期限:长期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主要股东杨志强、王浩、严中华、王良、冯东、魏新华、孙合友、张志伟承诺: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以及全资子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积成电子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积成电子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于任何与积成电子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承诺期限:长期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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