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剑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蔡金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 |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175,109,949.54 | 3,260,179,046.71 | -2.6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596,501,817.56 | 1,678,990,026.31 | -4.91% |
| 股本(股) | 490,704,000.00 | 490,704,000.00 | 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25 | 3.42 | -4.97% |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465,119,304.47 | -17.05% | 1,247,757,563.81 | -0.3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9,906,863.50 | -166.57% | -82,488,208.75 | -3,111.1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265,975,136.02 | 104.52%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54 | 100%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166.67% | -0.17 | -1,80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166.67% | -0.17 | -1,80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0% | -4.49% | -5.04% | -5.2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0% | -4.43% | -5.18% | -5.1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0.00 | -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0.00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899,700.00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0.00 |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0.00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0.00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0.00 |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0.00 | - |
| 债务重组损益 | 0.00 |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0.00 |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0.00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0.00 |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0.00 |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0.00 |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0.00 |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0.00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0.00 |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0.00 |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0.00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32,380.17 |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0.00 |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2,824.30 | - |
| 所得税影响额 | -841,096.60 | - |
| 合计 | 2,339,047.53 | --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4,910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李建华 | 44,112,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4,112,800 |
| 刘 宪 | 18,967,12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967,120 |
| 广州市梅风装修装饰有限公司 | 3,098,541 | 人民币普通股 | 3,098,541 |
| 许 磊 | 2,301,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01,100 |
| 李 领 | 1,434,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34,700 |
| 许 喆 | 1,4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20,000 |
| 张培华 | 1,301,508 | 人民币普通股 | 1,301,508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1,249,701 | 人民币普通股 | 1,249,701 |
| 吴妙华 | 1,082,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2,100 |
| 耿 光 | 1,079,442 | 人民币普通股 | 1,079,442 |
| 股东情况的说明 | 公司主要股东李建华与刘宪为夫妻关系,构成关联股东关系,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较上年期末增加135.64%,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增加了银行借款及货款回收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较上年期末减少78.64%,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调整了销售政策所致;
3、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期末增加212.61%,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设备定金款及未结算造林款所致;
4、在建工程较上年期末增加510.91%,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子公司增加建设工程所致;
5、预收帐款较上年期末增加79.60%,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增加预收货款所致;
6、应交税费较上年期末增加122.44%,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可抵扣的进项税减少所致;
7、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期末增加250.99%,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湖北和辽宁地板公司新增大自然对其经销商的货款保证金所致;
8、其他流动负债较上年期末减少99.89%,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到期兑付了2011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所致。
二、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47.49%,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中纤板销售收入同比增加而导致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税金增加所致;
2、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93.75%,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增值税退税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3、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39.33%,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员工赔付款支出同比增加所致;
4、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68.25%,主要是由于子公司根据所得税法调整应纳税所得缴纳所得税所致;
5、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分别较上年同期减少4,493.84%、827.07%和837.13%,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林木销售同比减少所致。
三、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04.52%,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库存减少及销售货款回收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96.14%,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较上年同期相比公司减少了湖北地板公司和辽宁地板公司的投资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281.94%,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借款金额小于还款金额,公司用生产经营资金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 | - | -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 - | - |
|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 - | - | - | - | -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李建华 | 1、“本人作为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董事、董事长,郑重作出如下承诺:本人在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利用对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地位或以其他身份进行损害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本人及受本人控制的企业与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之间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市场公平原则进行,在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涉及己方的关联交易进行决策时,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自觉回避。如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向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股东作出赔偿。”
2、“本人作为持有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48.01%股份的股东,郑重作出如下承诺:本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生产经营上对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拥有与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本人在持有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5%及以上股份期间,本承诺持续有效。” | 2008年05月23日 | 2008.5.23-至今 | 正在履行 |
| 刘宪 | 1、“本人作为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董事、总经理,郑重作出如下承诺:本人在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利用对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地位或以其他身份进行损害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本人及受本人控制的企业与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之间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市场公平原则进行,在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涉及己方的关联交易进行决策时,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自觉回避。如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向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股东作出赔偿。”
2、“本人作为持有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20.58%股份的股东,郑重作出如下承诺:本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生产经营上对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拥有与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本人在持有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5%及以上股份期间,本承诺持续有效。” | 2008年05月23日 | 2008.5.23-至今 | 正在履行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李建华、李剑明、刘宪、梁斌、
谢岳伟、邹木良、林志平、郑海飞、华如、安玉琴、刘达成、鲁晓华、蔡金萍、刘艳梅、刘巩、李志杰 | 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人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 2011年03月18日 | 2011.3.18-2014.3.17 | 正在履行 |
| 公司 | 2、在当年盈利的情况下,公司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后,设定现金分红最低限:以当年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不低于0.1元人民币进行分配(含税)。
3、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应就当年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当年进行现金分红规划安排的合理理由等情况,建立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 2012年8月29日 | 2012.8.29-2014.12.31 | 正在履行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不适用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不适用 |
| 解决方式 | -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正在严格履行 |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 2012年度净利润亏损(万元) | 10,000 | 至 | 11,000 |
| 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383,963.29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2、2012年度,因雨季、价格偏高等因素影响导致市场木材短缺,造成公司设备运转率无法达到预期水平,来自上游劳动力、原材料等生产要素的成本上涨无法传导给下游市场,生产成本的上涨幅度远高于产品销售价格的上涨幅度,公司毛利率受到双重挤压,盈利水平面临巨大挑战。
3、2012年度,由于全国大范围、持续性降雨,影响了公司林木砍伐业务的正常开展,以及受广东省内各地自建自营林木砍伐政策不同程度的影响,公司林木产品的销售收入远远低于上年同期。 |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
提供的资料 |
| 2012年06月08日 | 广州管理中心董事会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证券、齐鲁证券、海通证券、宏源证券、上海原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及行业现状、市场动态,未提供书面资料 |
| 2012年06月14日 | 广州管理中心董事会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浦银安盛基金、浙商证券 |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及行业现状、市场动态,未提供书面资料 |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建华
201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