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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3 债券代码:112038 债券简称:11锡业债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2-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及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上市部函[2012]465号)、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云南证监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证监[2012]264号)文件精神,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为避免同业竞争,2008年8月,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公司已将与锡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经营性资产投入锡业股份,且不再拥有锡的冶炼和深加工业务,并出具《承诺函》,承诺自锡业股份上市之日起,本公司作为其控股股东期间,不从事与锡业股份相竞争的业务。本公司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截止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与锡业股份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本公司及本公司其他全资、控股企业将不会从事任何直接或间接与锡业股份及其控股企业构成竞争的业务,并给予锡业股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本公司全资、控股企业拟出售的与锡业股份及其控股企业主业有关的资产及(或)业务的权利,如本公司参股企业所生产产品或所从事业务与锡业股份及其控股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在锡业股份提出要求时,本公司将出让其所持该等企业的全部出资、股份或权益,并承诺在同等条件下给予锡业股份优先购买该等出资、股份或权益的权利。 3、鉴于锡业股份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为铅冶炼系统10万t/a技改工程,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控股企业特别承诺,本公司作为锡业股份的控股股东期间,将不从事铅冶炼业务。上述承诺并不限于本公司及其他全资、控股企业从事或继续从事与锡业股份及其控股企业不构成竞争的业务,特别是提供锡业股份其控股企业经营所需相关原材料或服务的业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关联方履行了承诺,没有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 二、为避免铅业务和铜业务方面发生同业竞争及潜在的同业竞争,2011年9月,公司实际控制人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分别出具了铅业务和铜业务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铅业务: 1、本公司将促使云锡集团创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尽快将其电铅业务向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进行转让;如自本承诺签署之日起3个月尚未完成或未进入转让的实质性程序,将停止云锡集团创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电铅业务。 2、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云锡集团创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不再发展电铅或其他任何可能与你公司铅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 3、本公司如发现与你公司铅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新业务机会,将立即书面通知你公司,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优先提供给你公司。 4. 本公司将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证上述各项承诺的落实,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有关内部决议、签署相关协议。 5. 本承诺一经做出将对本公司持续有效,直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公司不再需要向你公司承担避免同业竞争义务时为止。 (二)铜业务: 1、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云南个旧有色冶化有限公司,不发展电铜或其他可能与你公司铜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2、本公司如发现与你公司铜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新业务机会,将立即书面通知你公司,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优先提供给你公司。 3. 本公司将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证上述各项承诺的落实,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有关内部决议、签署相关协议。 4. 本承诺一经做出将对本公司持续有效,直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公司不再需要向你公司承担避免同业竞争义务时为止。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履行了承诺,没有发生与公司铅、铜业务同业竞争的行为。 三、除上述公司股东、关联方出具的相关承诺外,不存在其它公司股东、关联方出具的已生效但尚未履行的承诺,不存在超过承诺期限而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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