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焕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国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石丁权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 |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794,725,477.38 | 808,707,937.75 | -1.7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714,105,049.94 | 706,132,519.79 | 1.13% |
| 股本(股) | 100,500,000.00 | 100,500,000.00 | 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7.11 | 7.03 | 1.13% |
|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3,313,586.46 | 438.29%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23 | 438.29% |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117,996,588.05 | 19.9% | 351,328,118.08 | 50.8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983,974.31 | -3.77% | 28,072,530.15 | 5.13%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 | -9.09% | 0.28 | -15.1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 | -9.09% | 0.28 | -15.15%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1% | -0.08% | 3.93% | 0.1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7% | -0.42% | 3.74% | 0.1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135,041.25 |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800,000.00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580.86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
| 所得税影响额 | -243,156.98 | |
| 合计 | 1,416,220.91 | --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8,836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钟大庆 | 2,180,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80,100 |
| 深圳市中科宏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1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00,000 |
| 华守夫 | 1,374,375 | 人民币普通股 | 1,374,375 |
| 沈杰 | 1,358,157 | 人民币普通股 | 1,358,157 |
| 邓世珩 | 1,057,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57,600 |
| 徐燕平 | 1,008,75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8,750 |
| 卞一 | 623,414 | 人民币普通股 | 623,414 |
| 胡劲松 | 603,750 | 人民币普通股 | 603,750 |
| 张中华 | 363,240 | 人民币普通股 | 363,240 |
| 蒋国梁 | 2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0,000 |
| 股东情况的说明 | |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 李焕昌 | 50,160,000 | 0 | 0 | 50,160,000 | 首发承诺 | 2013年12月22日 |
| 王国红 | 52,500 | 0 | 0 | 52,500 | 首发承诺 | 2013年12月22日 |
| 李桂文 | 15,000 | 0 | 0 | 15,000 | 首发承诺 | 2013年12月22日 |
| 华守夫 | 5,923,125 | 0 | 0 | 5,923,125 | 高管锁定股 | |
| 徐燕平 | 5,006,250 | 0 | 0 | 5,006,250 | 高管锁定股 | |
| 周国铨 | 112,500 | 0 | 0 | 112,500 | 高管锁定股 | |
| 俞汉昌 | 56,250 | 0 | 0 | 56,250 | 高管锁定股 | |
| 赵阿荣 | 5,625 | 0 | 0 | 5,625 | 高管锁定股 | |
| 王平 | 600,000 | 0 | 0 | 600,000 | 高管锁定股 | |
| 张泰 | 90,000 | 0 | 0 | 90,000 | 高管锁定股 | |
| 华建 | 28,125 | 0 | 0 | 28,125 | 首发承诺 | |
| 胡振国 | 120,000 | 120,000 | 0 | 0 | 首发承诺 | 2012年08月20日 |
| 合计 | 62,169,375 | 120,000 | 0 | 62,049,375 | -- | -- |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70.77万元,较年初增长214.61%,主要系公司接收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330.77万元,较年初增长122.11%,主要系公司支付房租及海关保税物资保证金增加所致;
(3)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为47.07万元,较年初下降67.86%,主要系联营企业深圳市迪瑞德科技有限公司经营亏损99.39万元所致;
(4)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1,049.48万元,较年初下降70.60%,主要系公司部分在安装设备已陆续完工并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5)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为871.81万元,较年初增长52.25%,主要系公司下属子公司厂房及写字楼改造等,分摊期在一年以上的资产所致;
(6)预收款项期末余额为248.42万元,较年初下降58.27%,主要是系预收客户销售订金所对应订单已交货结转营业收入所致;
(7)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316.73万元,较年初增长8,112.40%,主要系本期末应缴增值税18.80万元,而年初为增值税留扣进项193.98万元,所得税较年初增加82.95万元等所致;
(8)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为40.70万元,较年初下降64.42%,主要系支付了公司应付而未付的其他应付款款项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2012年1-9月,营业总收入为35,132.8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0.85%,主要系公司产能扩大及新设的全资子公司河源昌红投入量产致使主营业务收入增加;
(2)2012年1-9月,营业成本为28,801.3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7.56%,主要系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加,相应主营业务成本增加,同时制造成本较上年同期有一定上升,致使营业成本增幅大于营业收入增幅;
(3)2012年1-9月,营业税金及附加为62.2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9.10%,主要系上海子公司缴纳的地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幅较大所致;
(4)2012年1-9月,销售费用为406.3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6.82%,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销售部门人员增加和运输费用等增加所致;
(5)2012年1-9月,管理费用为3,518.9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3.64%,主要系公司管理人员增加,工资、福利和研究开发等相关费用增加所致;
(6)2012年1-9月,财务费用为-961.7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2.40%,主要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的增加,人民币汇率相对稳定,汇兑损失减少所致;
(7)2012年1-9月,资产减值损失为22.6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1.130%,主要系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8)2012年1-9月,投资收益为-99.3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6.38%,主要系投资深圳市迪瑞德科技有限公司亏损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所致;
(9)2012年1-9月,营业外收入为290.6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6.18%,主要系公司获得政府上市补贴280万元所致;
(10)2012年1-9月,营业外支出为124.6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77.38%,主要系公司陈旧设备置换,发生资产处置损失所致;
(11)2012年1-9月,所得税费用为542.4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30%,主要系河源子公司扭亏为盈及柏明胜子公司亏损减少等,从而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2012年1-9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为34,187.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4.85%,主要系营业收入的大幅增加所致;
(2)2012年1-9月,收到的税费返还为366.5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6.09%,主要系收到出口退税款增加所致;
(3)2012年1-9月,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1,199.3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9.63%,主要系收到银行利息等款项增加所致;
(4)2012年1-9月,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24,413.3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0.55%,主要系销售订单增加,支付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所支付的款项增加所致;
(5)2012年1-9月,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5,511.2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07%,主要系支付给员工薪资、福利增加所致;
(6)2012年1-9月,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为69.3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86.73%,主要系公司陈旧设备置换, 处置固定资产所收回现金增加所致;
(7)2012年1-9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55.9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2.96%,主要系固定资产投入和对外投资同比减少所致;
(8)2012年1-9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22.1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2.59%,主要系银行贷款减少所致;
(9)2012年1-9月,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68.6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5.59%,主要系报告期内汇率波动较少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2012年度经营计划有序的开展工作,在生产管理、技术研发、市场开拓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整体呈现稳健发展的态势。截止到报告期(2012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132.8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0.85%;受产品销售成本、经营费用等上升的影响,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807.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13%。
2、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2012年第四季度,公司将持续加大对研发的投入,培养和吸收高尖端技术型人才,不断提升模具研发、设计、制造及注塑成型的核心技术,不断充实和丰富制造过程解决方案,提升公司市场竞争能力,为客户创造更高的价值。同时,公司将进一步推进各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力争早日实现较大效益。市场方面,继续加强与现有客户的深度合作,加强销售网络覆盖,开拓新客户资源。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 无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无 | | | |
|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 | 无 | | |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焕昌及股东华守夫、徐燕平、中科创投、联盛创投 | 1、目前未从事或参与与深圳市昌红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行为。为避免与公司产生新的或潜在的同业竞争,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拥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核心人员。
2、上述承诺在承诺人持有公司股份或者在公司任职期间有效,如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愿意承担因此而给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 2010年01月06日 | 长期有效 | 各承诺人在报告期内均履行了相关承诺 |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李焕昌、王国红和李桂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李焕昌作为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桂文作为公司原监事会主席,同时还承诺:在上述禁售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10年01月06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各承诺人在报告期内均履行了相关承诺 |
| 除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外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 | 华守夫、徐燕平、王平、俞汉昌、赵阿荣、周国铨、张泰、胡振国和华建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禁售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10年01月06日 | 承诺期限为持有昌红科技股票期间 | 各承诺人在报告期内均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公司发起人股东李焕昌、华守夫、徐燕平 | 公司主要股东李焕昌、华守夫和徐燕平已就公司上市前所享受深圳市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与国家税务总局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不完全一致而导致可能的税款补缴事项出具承诺,承诺如今后公司因上市前享受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而被国家有关税务部门追缴企业所得税款,将全额承担公司补缴(被追缴)的上市前各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及相关费用。 | 2010年01月06日 | 长期有效 | 各承诺人在报告期内均履行了相关承诺 |
| 公司发起人股东李焕昌、华守夫、徐燕平 | 公司主要股东李焕昌、华守夫和徐燕平承诺:如有关社保主管部门要求公司补缴在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种基本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将无条件地承担相关费用。 | 2010年01月06日 | 长期有效 | 各承诺人在报告期内均履行了相关承诺 |
| 公司发起人股东李焕昌、华守夫、徐燕平 | 公司主要股东李焕昌、华守夫和徐燕平已就公司整体变更时以未分配利润及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缴纳义务出具承诺,如因有关税务部门要求,需要补缴或公司整体变更时自然人股东以净资产折股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或因公司当时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而承担罚款或损失,将按照整体变更时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承担补缴(被追缴)的上述个人所得税款及其相关费用和损失。 | 2010年01月06日 | 已履行 | 2012年7月,公司主要股东李焕昌、华守夫和徐燕平已就公司整体变更时以未分配利润及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相关的个人所得税,按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税法规定全部缴清。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本公司 | 1、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公司将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 2012年04月25日 | 自承诺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承诺人在报告期内履行了相关承诺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不适用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不适用 |
| 解决方式 | 不适用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不适用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54,078.72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8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说明:公司应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议案的日期作为变更时点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29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昌红科技OA产品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 | 否 | 19,275 | 19,275 | 692 | 3,094 | 16.05% | 2012年12月31日 | | 否 | 否 |
| 2、昌红科技医疗产品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3,152 | 3,152 | 50 | 1,270 | 40.30% | 2012年12月31日 | | 否 | 否 |
| 3、昌红科技模具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2,144 | 2,144 | 0 | 1,936 | 90.31% | 2012年12月31日 | | 是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4,571 | 24,571 | 742 | 6,300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芜湖昌红OA产品建设项目 | 否 | 1,000 | 1,000 | 0 | 850 | 84.97% | 2012年12月31日 | | 否 | 否 |
| 河源昌红OA产品建设项目 | 否 | 6,000 | 6,000 | 438 | 4,749 | 79.15% | 2012年12月31日 | 368.79 | 是 | 否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4,000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6,400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7,000 | 7,000 | 438 | 15,999 | - | - | | - | - |
| 合计 | - | 31,571 | 31,571 | 1,180 | 22,299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2、昌红科技医疗产品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主要生产医疗及高端医疗实验室耗材产品,相关产品自主研发,产品需药品质监管理部门检验和认证,检验和认证周期较长。关键设备为非标设备,制造周期较长等诸多原因,导致项目进度缓慢,影响了该项目的实施进度。
3、芜湖昌红OA产品建设项目属于异地扩展项目,项目建设较为复杂,且市场环境存在不确定性因素,从而影响了项目进度。公司管理层一直采取谨慎态度,力求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同时公司密切关注经济环境和市场的变化,并积极稳妥推进项目的实施。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4、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4,5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金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公司于2012年5月3日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4,500万元
截至2012年09月30日,实际使用超募资金15,999万元。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
|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公司募投项目之一“昌红科技模具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由原计划用“昌红科技OA产品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中的扩产项目在公司新增厂房部分厂区实施变更至公司现有厂区内模具部实施。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1、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昌红科技OA产品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023万元,该金额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鹏所股专字[2011]0009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公司于2011年1月27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023万元。
2、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昌红科技医疗产品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483万元,该金额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鹏所股专字[2011]0009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公司于2011年1月28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83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 适用 √ 不适用 |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和指定的定期存款账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1、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深圳证监局下发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原《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进行修订。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分别经2012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2012年8月15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经2012年5月4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2011年末总股本10,05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2.00元(含税),共计派发20,100,000.0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2年6月29日实施完毕。2012年中期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
3、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尽职履职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同时为中小股东提供了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维护。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