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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 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2-024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12年10月20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4日上午10:00在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由董事长吴华春先生主持,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的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0年制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全体董事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全体董事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省财务费用14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分别就本次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关于本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3、关于本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保荐机构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 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2-023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12年10月20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2年10月24日下午3:0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苏建忠先生主持,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的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表决程序以及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全体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 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2-025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科技”)2012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1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2.00元,总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7,606,335.9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72,393,664.0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5月份到帐,并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2年5月2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020039号)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及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经2012年6月29日召开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经2012年7月26日召开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7785,281.42元,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经2012年8月28日召开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11,188,679.67元以及银行上次结息日距实际补充流动资金日该部分资金产生的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次补充流动资金后,超募资金账户将无余额,公司同时注销了该超募资金账户。

截止到2012年9月30日,募集资金已使用186,663,557.85元,尚未使用募集资余额为487,328,329.47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7.44%),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省财务费用140万元。

本次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根据财务记载,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等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到期之日前,及时将人民币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监事会意见

经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7.44%,使用期限自董事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根据公司财务记载,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本次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到期之日前,及时将人民币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本次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根据财务记载,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等风险投资;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到期之日前,及时将人民币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省利息支出140万元。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此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没有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且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出具明确同意的意见。

综上,兴业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法律手续。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兴业科技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公司保荐机构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 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2-027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东、关联方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部《关于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上市部函【2012】465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关于对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闽证监公司字【2012】43号)文件的要求,公司对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作出的公开承诺进行了整理,现将承诺内容及承诺履行情况公布如下:

一、股份锁定承诺:

序号项目内容
承诺主体公司全体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
承诺事项上市承诺
承诺内容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吴华春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前述期限届满后,在其担任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前述期限届满后,在其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承诺公布日期2012年4月17日
承诺履行期限2012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6日

长期

截止目前的履行情况正常履行中
未按期履行的原因不适用
解决方案不适用

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序号项目内容
承诺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
承诺事项上市承诺
承诺内容 公司股东晋江万兴投资有限公司、泉州恒大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公司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公司将不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股份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公司将向股份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华春承诺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不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股份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与股份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股份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公布日期2012年4月17日
承诺履行期限长期
截止目前的履行情况正常履行中
未按期履行的原因不适用
解决方案不适用

三、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

序号项目内容
承诺主体公司全体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
承诺事项上市承诺
承诺内容 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华春承诺将避免与本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如其与本公司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时,将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市场规则,本着一般商业原则,通过签订书面协议,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以维护股份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将不利用其在股份公司中的地位,为其在与股份公司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公司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时,全体董事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对关联交易的规定进行操作。

承诺公布日期2012年4月17日
承诺履行期限长期
截止目前的履行情况正常履行中
未按期履行的原因不适用
解决方案不适用

四、任职勤勉、尽责承诺:

序号项目内容
承诺主体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事项上市承诺
承诺内容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的财务管理及财务决策制度,自觉接受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尽职尽责,不利用职务便利干预公司资金的使用、不违规占用公司的资金。
承诺公布日期2012年4月17日
承诺履行期限长期
截止目前的履行情况正常履行中
未按期履行的原因不适用
解决方案不适用

五、分红承诺:

序号项目内容
承诺主体上市主体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事项分红承诺
承诺内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必须进行现金分红,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超过股本总额的120%时,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中应当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进行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
承诺公布日期2012年7月3日
承诺履行期限长期
截止目前的履行情况正常履行中
未按期履行的原因不适用
解决方案不适用

六、经营承诺:

序号项目内容
承诺主体上市主体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事项经营承诺
承诺内容公司承诺在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承诺在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到期之日前,及时将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承诺公布日期2012年6月29日、2012年8月28日、2012年10月26日
承诺履行期限2012年8月28日至2013年8月27日

2012年10月24日至2013年4月23日

截止目前的履行情况正常履行中
未按期履行的原因不适用
解决方案不适用

七、其他承诺

序号项目内容
承诺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华春
承诺事项其他承诺
承诺内容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华春承诺:本人将积极督促佳胜有限公司尽快全面履行佳胜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溢价所得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义务,如果佳胜有限公司、贤华投资有限公司、晋茂有限公司无法缴纳全部(或部分)税款及罚款或损失,本人将足额补偿佳胜有限公司因此而发生的支出。
承诺公布日期2012年4月17日
承诺履行期限长期
截止目前的履行情况正常履行中
未按期履行的原因不适用
解决方案不适用

特此公告。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5日

   第A001版:头 版(今日3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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