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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2012-037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5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现场设在厦门市思明区龙昌路12号公司运营中心七楼会议室,会议由董事长林聪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2年10月1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王茁先生通过通讯(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2012-038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5日在厦门市思明区龙昌路12号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运营中心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志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2年10月19日书面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以下简称“三季报”)进行了审核,提出意见如下: 1、三季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三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三季报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2012-039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 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部《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及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上市部函[2012]465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关于对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闽证监公司字〔2012〕43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的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对照《通知》的规定对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本公司历年来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现将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限售 (一)实际控制人及发起人股东承诺
(二)董事林聪颖、陈金盾、陈加芽、陈加贫承诺
二、避免同业竞争
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四、现金分红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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