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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12-036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10月16日,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下发的冀证监发【2012】113号《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进一步督促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履行承诺,营造良好诚信环境,要求各上市公司对股东、关联方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清理和检查。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本公司董事会及时、认真的对本公司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仔细的清理与检查,现将结果告知如下: 一、未履行完毕承诺情况
情况说明: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 (1) 控股股东巨力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得由本公司回购。巨力集团已就此流通限制作出承诺并严格履行; (2)实际控制人杨建忠、杨建国、杨会德、杨子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得由本公司回购。实际控制人已就此流通限制作出承诺并严格履行。 (3)杨会茹、姚香、张虹、姚军战、陶虹、杨将、杨帅、杨赛、杨超、杨旭、姚远、姚飒、杨海润、肖岸凇、肖珊霞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得由本公司回购。上述15名股东已就此流通限制作出承诺并严格履行。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此流通限制作出承诺并严格履行。 (1) 杨建忠、杨建国在解除“第1条第(2)款”的流通限制后,如果届时仍当选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继续遵守本条规定的流通限制。两位实际控制人已就此流通限制作出承诺并严格履行。 (2)本公司其他55名自然人股东(不包括杨建忠、杨建国两位实际控制人)在解除“第1条第(2)款、第(3)款)”或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得由本公司回购的流通限制后,如果届时仍当选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继续遵守本条规定的流通限制。上述股东已就此流通限制作出承诺并严格履行。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巨力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杨建忠、杨建国、杨会德、杨子。上述单位或人员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已就避免与本公司产生同业竞争作出承诺并严格履行。 (1)控股股东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巨力集团就避免与本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承诺如下: “为避免与巨力索具产生同业竞争,本公司做出以下明示且不可撤销的承诺,本公司承诺并确保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公司不会: ① 在中国境内及/或境外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巨力索具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② 在中国境内及/或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除巨力索具或巨力索具附属企业以外的他人从事与巨力索具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③ 以其他方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巨力索具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实际控制人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就避免与本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承诺如下: “为避免与巨力索具产生同业竞争,本人做出以下明示且不可撤销的承诺,本人承诺并确保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不会: ① 在中国境内及/或境外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巨力索具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② 在中国境内及/或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除巨力索具或巨力索具附属企业以外的他人从事与巨力索具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③ 以其他方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巨力索具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4、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的承诺 具体情况详见“第2条”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二、其他 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未做出其他承诺,亦未存在超过承诺履行期限而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12-034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通知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10月25日(星期四)上午9:00在公司105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建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公司与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上述议案签署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2、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因业务开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综合授信额度:肆亿肆仟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一年;以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购买原材料等;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杨建忠先生签署与之相关的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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