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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5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12-034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2年10月24日,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四川绵阳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会议通知及资料于2012年10月19日以直接送达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晓忠主持,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3000 吨/年毒死蜱原药车间设施进行变更的议案》。有关本次对3000 吨/年毒死蜱原药车间设施进行变更的具体情况请见公司2012 年10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3000 吨/年毒死蜱原药车间设施进行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暂停600吨/年丙环唑原药项目生产的议案》。 公司募投项目“600吨/年丙环唑原药项目”已于2011年完成试生产并生产销售了小批量产品,但鉴于目前市场环境较原有预期已发生重大变化,且项目部分工艺路线和技术仍需完善,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项目前景不佳,会议同意公司暂停丙环唑产品生产。在暂停生产期间,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丙环唑产品的市场情况,进一步完善工艺技术,并将视市场变化情况再做进一步判断是否需要恢复生产或变更。 由于目前丙环唑项目尚未产生效益,暂停生产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带来较大影响。本次暂停生产不属于项目变更,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2年10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2年10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刊登于2012年10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5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12-037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2年10月24日,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四川绵阳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19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薇薇主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3000 吨/年毒死蜱原药车间设施进行变更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加快推进主力产品的技改扩能,满足市场需要,充分发挥其效益,以及基于市场环境变化和生产线的工艺技术水平,为实现公司总体利益最大化,公司采取审慎的态度对3000吨/年毒死蜱原药车间设施进行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合法,该议案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审议,拟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其表决的程序是合法、合规、有效的。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述第一项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股票代码:002258 公告编号:2012-035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3000 吨/年毒死蜱原药车间设施进行变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项目概述 3000 吨/年毒死蜱原药车间是公司已建设完毕的募投项目“3000 吨/年毒死蜱、500 吨/年氯氟吡氧乙酸酯原药及配套制剂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的部分内容。除毒死蜱原药车间外,该募投项目还包括氯氟吡氧乙酸酯原药车间、制剂线车间及锅炉房、冷冻站等公用工程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19580万元,实际投资22549.47万元。整个项目已在2011年底之前陆续建设完毕投入生产。 其中,3000 吨/年毒死蜱原药车间实际投入募集资金为2830.62万元, 2011年,毒死蜱原药车间完成试生产并生产销售了小批量产品,截止2012年9月30日,该车间厂房设备的账面净值为2533.62万元,建成后尚未实现效益。 二、变更3000 吨/年毒死蜱原药车间设施的原因 1、公司募投项目于2007年编制,至今已有5年时间,编制时的毒死蜱的价格、竞争环境等重要市场因素与目前相比已发生重大变化,并且鉴于市场竞争状况,预计短期内,市场价格等因素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2、目前毒死蜱产品部分工艺路线和技术仍需完善,距离原有预期尚有一定的差距,而要想提升公司毒死蜱产品的竞争力,还需后续投入一定的技改资金和时间作进一步验证完善。 3、为加快发展,公司于2010年底控股收购了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快达”),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江苏快达是国内农药骨干企业,以取代脲类等除草剂的生产为主,除毒死蜱外(已建成一定规模的毒死蜱原药生产线),双方无其他重合的品种。为合理配置公司总体资源,并考虑毒死蜱主要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的区位优势,公司认为江苏快达更适合进行毒死蜱的生产,为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布局,公司本部也不宜进行毒死蜱生产。 综上考虑,公司决定拆除位于绵阳本部的毒死蜱生产线,将其改造成公司现有主力产品的配套中间体生产设施。 三、变更后的新项目情况说明 2012年7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毕克草生产线及配套设施技改扩能的议案》,其中包括新建部分配套中间体生产设施(毕克草、毒莠定共用)。 结合毒死蜱产品的前述原因,并鉴于毒死蜱车间部分化工反应设备与新建的中间体具有一定的通用性,同时又可节省新建厂房的投入和时间,公司决定将毒死蜱生产线拆除,将其改造成毕克草、毒莠定中间体生产设施,预计还将以自有资金新增投入约2500万元,施工周期三个月。 公司已有毕克草、毒莠定配套中间体生产线,并连续运行很多年,生产工艺稳定,技术成熟,因而本次新建该新项目,技术可行,风险不大。 四、变更毒死蜱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1、今年以来,公司本部主力产品毒莠定、毕克草出口订单情况良好,市场需求旺盛,此次变更能迅速完成中间体的扩能,有利于扩大毕克草、毒莠定的生产能力,提高产品供应保障能力,满足市场需求,并优化产品质量、降低成本,保持企业长远竞争优势,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2、尽管公司配套中间体生产线建设过程中,会最大限度的使用毒死蜱车间拆卸下来的设备、阀门等设施,但仍不可避免的会有较大部分的设备、管道等设施因损坏或型号不符等原因面临报废或闲置,从而造成损失,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此次变更会对公司造成不超过2000万元的资产损失,从而会对2012年业绩带来较大影响。最终的影响数据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对3000吨/年毒死蜱原药车间设施进行变更是为了加快推进主力产品的技改扩能,充分发挥其效益,以及基于毒死蜱产品市场环境变化、生产线工艺技术水平审慎决定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本次变更体现了公司实事求是的负责态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必要的、可行的,有利于公司经营和长远发展,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变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认为:为加快推进主力产品的技改扩能,满足市场需要,充分发挥其效益,以及基于市场环境变化和生产线的工艺技术水平,为实现公司总体利益最大化,公司采取审慎的态度对3000吨/年毒死蜱原药车间设施进行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合法,该议案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审议,拟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其表决的程序是合法、合规、有效的。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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