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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北海国发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潘利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志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斌斌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资产负债会计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报告期内,损益会计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第二大股东股权划转过户完成; 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受让北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9,353,064 股,已于2012年9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划转的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9,353,06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93%,成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北海市国资委不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上述事项本公司于2012年9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公告。 (2)公司向关联方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司承借13,719万元; 2012年10月15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关联方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司借款137,196,876.44元,借款期限1年,借款年利率为0%。 (3)公司向控股股东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续借2亿元。 2012年10月15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继续在1年内向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累计借款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括本公司向国发集团已有的借款1.62亿元),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为0利率。 上述事项2、事项3本公司于2012年10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广西证监局《关于强化回报股东意识完善分红机制的通知》(桂证监发〔2012〕23号)要求,公司2012年8月8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原则、审议程序及现金分红的条款进行了修改。 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1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及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负数,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也未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利斌 2012年10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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