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良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邵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杨满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 |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925,015,338.91 | 829,944,839.02 | 11.4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783,961,106.62 | 724,054,244.42 | 8.27% |
| 股本(股) | 152,799,000.00 | 150,000,000.00 | 1.8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5.13 | 4.83 | 6.29% |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158,500,094.67 | 21.22% | 457,843,118.05 | 39.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0,082,087.12 | 7.75% | 52,691,579.59 | 24.8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4,607,595.72 | 232.74%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1 | 233.33%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8.33% | 0.35 | 2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8.33% | 0.35 | 25%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69% | 0.06% | 6.8% | 0.9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 | 0.37% | 6.18% | 1.0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7,658.79 |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806,198.62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4,163.77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647.98 | |
| 所得税影响额 | -892,176.41 | |
| | | |
| 合计 | 4,763,847.63 | --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5,724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 种类 | 数量 |
| 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8,489,925 | 人民币普通股 | 8,489,925 |
| 王晓申 | 3,121,328 | 人民币普通股 | 3,121,328 |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2,968,753 | 人民币普通股 | 2,968,753 |
| 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 | 1,225,65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25,650 |
| 曹志昂 | 557,338 | 人民币普通股 | 557,338 |
| 吴福康 | 54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45,000 |
| 交通银行-汉兴证券投资基金 | 51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13,000 |
| 李立春 | 479,323 | 人民币普通股 | 479,323 |
| 陆明 | 457,134 | 人民币普通股 | 457,134 |
| 沈海博 | 362,632 | 人民币普通股 | 362,632 |
| 股东情况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李良彬家族与前10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本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公司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80,175,910.94元,下降 38.58%,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所致。
2、预付款项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71,818,851.58 元,增长101.49%,主要是预付万吨锂盐项目征地款、工程款及设备款等。
3、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3,234,874.28,增长30.11%,主要是全资子公司赣锋国际(香港)公司增资加拿大国际锂业所致。
4、短期借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43,367,217.85元,主要是公司增加的进口押汇贷款所致。
5、应交税费期末数较年初数下降1,690,763.49元,下降78.21%,主要是由于投资项目固定资产留抵税款增加所致。
6、其他应付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2,763,609.66 元,增长52.03%,主要是暂收投资项目招投标保证金所致。
7、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130,103,724.14元,增长 39.70%,主要是新增产能释放销售量增加所致。
8、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104,597,426.62元,增长 40.57%,主要是产品销量增加,成本随之增加所致。
9、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 565,514.89元,增长67.51%,主要是增值税附加税费增加所致。
10、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7,554,267.29元,增长101.67%,主要是销售量增大,销售运费、出口佣金相应增加所致。
11、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2,445,420.13元,增长54.09%,主要是随着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存款减少,利息收入减少;其次是押汇贷款增加相应的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12、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1,255,130.37 元,下降79.47%,主要是上年同期固定资产非正常报废所致。
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0,217,554.95 元,增长232.74%,主要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增长幅度大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长幅度而增加的现金流入。
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 增加64,185,947.88元,增加467.89%,主要是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吸收的股权激励对象的出资款和增加押汇贷款所致。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第二届第十七次会议确定2012年9月14日为股权授予日,向113名激励对象授予274.7万股限制性股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12年9月28日出具了信师报字(2012)第114052号验资报告,目前正在办理股份登记手续。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 | | | |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控股股东李良彬家族成员李良彬、李良学、李华彪、熊建浪、罗顺香及黄闻 | (1) 本公司控股 股东李良彬家族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 2010年07月27日 | 3年 | 未发生违反以上承诺的事项 |
| 公司的控股股东李良彬家族成员李良彬、李良学、李华彪、熊建浪、罗顺香及黄闻与公司的第二大股东王晓申 | 为避免同业竞争,2008年6月1日,公司的控股股东李良彬家族成员李良彬、李良学、李华彪、熊建浪、罗顺香及黄闻与公司的第二大股东王晓申(以下简称“李良彬等七名自然人”)向公司出具了《非竞争承诺函》。 | 2010年07月27日 | 长期有效 | 未发生违反以上承诺的事项 |
| 李良彬、王晓申、中比基金、五矿投资、张建如、沈海博、南昌创投、曹志昂、罗顺香、黄闻等公司前十大股东 | 关于公司过去未完全遵循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费政策缴纳社会保险费之事项,李良彬、王晓申、中比基金、五矿投资、张建如、沈海博、南昌创投、曹志昂、罗顺香、黄闻等公司前十大股东承诺:“在赣锋锂业上市后,若由于赣锋锂业在上市前的经营活动中存在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而被有关政府部门要求补缴或者处罚,将共同赔偿发行人由此产生的损失”。 | 2010年07月27日 | 长期有效 | 未发生违反以上承诺的事项 |
| 李良彬、王晓申、中比基金、五矿投资、张建如、沈海博、南昌创投、曹志昂、罗顺香、黄闻等公司前十大股东 | 关于公司在2008年之前并没有为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之事项,李良彬、王晓申、中比基金、五矿投资、张建如、沈海博、南昌创投、曹志昂、罗顺香、黄闻等公司前十大股东承诺:“在赣锋锂业上市后,若由于赣锋锂业在上市前的经营活动中存在应缴未缴的住房公积金,而被有关政府部门要求补缴或者处罚,将共同赔偿公司由此产生的损失”。 | 2010年07月27日 | 长期有效 | 未发生违反以上承诺的事项 |
| 李良彬、王晓申、中比基金、五矿投资、张建如、沈海博、南昌创投、曹志昂、罗顺香、黄闻等公司前十大股东 | 关于公司已享受的扶持资金之事项,李良彬、王晓申、中比基金、五矿投资、张建如、沈海博、南昌创投、曹志昂、罗顺香、黄闻等公司前十大股东承诺:“在赣锋锂业上市后,若由于赣锋锂业在上市前的经营活动中所享受的政府扶持政策发生变动,而导致赣锋锂业已经享受的扶持资金被有关政府部门追回,将共同赔偿赣锋锂业由此产生的损失”。 | 2010年07月27日 | 长期有效 | 未发生违反以上承诺的事项 |
|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之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利分配及现金分红计划为:“在外界环境和内部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且公司无重大投资、偿还贷款等特定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完成上市后当年开始,三年内累计分配股利不低于该三年累计实现可分配利润的40%,其中以现金方式实施的股利分配不少于累计分配股利的50%”。 | 2010年07月27日 | 3年 | 未发生违反以上承诺的事项 |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控股股东李良彬家族成员李良彬、李良学、李华彪、熊建浪、罗顺香及黄闻、公司董事王晓申、沈海博、胡耐根,监事曹志昂,高级管理人员黄学武、袁中强、邵瑾、雷刚、周志承,核心技术人员邓招男、王大炳、巴雅尔) | (1) 本公司控股股东李良彬家族承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2) 公司董事王晓申、沈海博、胡耐根,监事曹志昂,高级管理人员黄学武、袁中强、邵瑾、雷刚、周志承,核心技术人员邓招男、王大炳、巴雅尔承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或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 2010年07月27日 | 长期有效 | 未发生违反以上承诺的事项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
| 解决方式 |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截止2012年9月30日,承诺人均遵守了所做的承诺。 |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5% | 至 | 35% |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5,700 | 至 | 7,329 |
| 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4,288,452.76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销售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主营业务利润持续增长。 |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 | | | | | |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