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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88 证券简称:长信科技 公告编号:2012-036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前文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潘治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1.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17.19%,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采购原材料及在建工程建设使用资金增加所致。 2.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36.38%,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库存应收票据背书转让,支付采购货款所致。 3.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32.28%,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业务规模扩大所致。 4. 预付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23.85%,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支付募投项目及非募投项目设备工程款增加所致。 5.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6.92%,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应收开发区财政局土地建设保证金930,000.00元所致。 6. 存货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10.00%,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初各种存货较多,报告期内生产耗用量大于购进量所致。 7.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43.49%,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对参股公司上海昊信光电有限公司增加投资9,227.20万元所致。 8.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92.39%,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在建工程转入及购进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9.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93.24%,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部分募投资金项目及非募投资金项目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10. 无形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20.15%,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取得25亩土地使用权所致。 11. 长期待摊费用余额较年初减少19.57%,主要是公司的子公司“天津美泰真空技术有限公司”所建厂房净化工程款摊销所致。 12. 短期借款余额较年初增加31.88%,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向银行借入流动资金借款及进口开立信用证押汇增加所致。 13. 交易性金融负债较年初增加60,000,000.00元,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在银行间市场发行期限为一年的短期融资券所致。 14.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31.05%,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支付年初应付未付货款所致。 15.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64.20%,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发放上年度计提的员工激励奖金所致。 16.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323.92%,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进口设备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大幅增加所致。 17. 应付利息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850,000.00元,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发行短期融资券计提利息所致。 18. 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22.84%,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往来款项减少所致。 19. 其他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1.52%,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递延收益摊销所致。 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20. 营业收入2012年1-9月为553,094,292.7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82%,主要是公司本报告期产品销售额大幅增加所致。 21. 营业成本2012年1-9月为340,014,526.2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95%,主要是公司本报告期产销规模扩大所致。 22. 营业税金及附加2012年1-9月为1,123,906.0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69%,主要是公司本报告期缴纳教育费附加和城市建设维护税两项附加税增加所致。 23. 销售费用2012年1-9月为8,758,346.4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66%,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销售量增加,导致销售费用同比增加。 24. 管理费用2012年1-9月为58,521,420.3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6.00%,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员工人数增加,导致管理费用中列支的员工工资同比大幅增加,缴纳的社保费用也随之大幅增加。另外,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研发费用也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25. 财务费用2012年1-9月为3,965,101.8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549,251.46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借款利息增加及募集资金专户定期存款利息减少所致。 26. 投资收益2012年1-9月为-4,622,036.86元,主要是本报告期内所投资的上海昊信光电有限公司投产前亏损所致。 27. 营业外收入2012年1-9月为42,735,480.1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22.00%,主要是本报告期内收到政府补助大幅增加所致。 28. 所得税费用2012年1-9月为26,555,811.9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2.03%,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29.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7.64%,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销售增加所致。 30. 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13.59%,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收到的出口退税大幅增加所致。 3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63.28%,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款大幅增加所致。 3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69.56%,主要是本期销售订单增加,生产所需原材料采购资金增加所致。 33. 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67.09%,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增加所致。 3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66.48%,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公司员工人数增加,导致工资、福利及各类社保费用支出增加所致。 3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63.91%,主要是本期收到的募集资金定期存款户银行存款利息减少所致。 3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和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66.31%,主要是本期公司募集资金在建工程项目投入资金减少所致。 主要财务指标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37.基本每股收益2012年1-9月为0.4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54%,主要是公司股本由25,100万股增加至32,630万股,导致基本每股收益减少。 38.净资产收益率2012年1-9月为10.75%,较上年同期增加0.12%,主要是2012年1-9月, 公司净利润增加和注册资本增加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2012年前3季度,国内外经济环境没有出现好转情况,依赖外部经济形势回暖带动公司业务增长难以实现。为了应对外部环境的不利影响,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开发多款ITO导电玻璃新产品、大尺寸玻璃减薄产品和大尺寸抛光、强化、镀膜产品、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OGS产品;加快募投项目建设速度,使募投项目尽快形成产能,使得今年前3季度的经营规模有所扩大,主营业务的毛利额和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均有较大幅度增长。 1、 报告期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报告期主营业务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ITO导电玻璃,二是CTP-SENSOR,三是玻璃减薄业务。前3季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5,309.43万元,上年同期为44,310万元,同比增加了10,999.43万元,增长24.82%;前3季度实现毛利额21,307.98万元,上年同期为18145.67万元,同比增加了3,162.31万元,增长17.43%;前3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18.79万元,上年同期为12,927.97万元,同比增加了2,190.82万元,增长16.95%。本季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831.20万元,上年同期为15,652.82万元,同比增加了6,178.38万元,增长39.47%;本季度实现毛利额8,866.58万元,上年同期为6,583.84万元,同比增加了2282.74万元,增长34.67%;本季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94.71万元,上年同期为4,769.60万元,同比增加了825.11万元,增长17.3%。公司今年前3个季度经营规模有较大比例的放大,主要是募投项目陆续建设完工并投入生产,而实现的净利润增长比例小于主营业务的增长比例,是因为同期相比,期间费用增加较多,尤其是其中的财务费用大比例增加。 2、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和自筹资金项目建设情况 截止本季度末,公司所有募投项目(主要是超募项目)均已建设完毕。其中,高档STN项目的第二条生产线于2012年7月底建成,8月初投入生产,目前主要生产市场需求旺盛的STN导电玻璃和IM-ITO导电玻璃 ;电容式触摸屏项目G3生产线6月底安装调试完毕,经过2个月的试生产,目前产品良品率达到90%。公司在安装、调试、试产阶段,紧抓市场开拓工作,使得G2.5电容屏生产线和G3电容屏生产线目前处于满产状态,为本年度的业绩增长提供了保障。公司自筹资金建设的玻璃减薄及其配套项目,9月底前已有3条生产线投入生产,目前减薄4线、减薄5线也已安装就位,正在进行设备调试和小批量生产。从3季度的经营情况看,减薄业务也对业绩增长有所贡献。 3、四季度主要工作 从目前市场情况看,四季度市场形势喜忧参半,一方面四季度是公司产品的传统旺季,公司产品在市场中的优势较明显,同时,所有募投项目开始贡献业绩,如能抓住机会,会对实现全年业绩较大幅度增长提供支持;另一方面,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人工成本、原辅材料、水电等价格居高不下,募投项目投产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管理难度大大增加。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对此有深刻认识,做到谋划在先。公司董事会认为四季度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努力维护好电容屏市场。从10月份开始,公司的电容屏生产线全部投入生产,基本上做到产销平衡。我们要在维护现有客户、现有市场的同时,开拓新的市场和新的更高端的客户,使电容屏产线的产能发挥实现可持续性;二是加强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引进新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努力探索适合公司发展要求的管理模式,以适应公司在更大规模上、更高层次上的管理要求;三是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确保债权资产风险可控。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放大,应收账款额度也随之增加,四季度接近年底,应收账款的收款难度增加,公司积极采取应对之策,责任落实到人,使应收账款额度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四是加大Ultrobook和AIO的新品开发力度,在成功研发出OGS18.5寸、11.6寸、13.3寸和21.6寸等电容屏sensor产品的同时,四季度还要开发出14寸OGS以及27寸AIO样品;五是加大力度引进模组配套厂家,采取收购、合作等多种合作方式在芜湖建设大尺寸触控模组生产线,推动大尺寸触摸屏模组批量出货;六是制定出切实可行的2013年度工作计划。公司的主营业务分为三块,对应的有三个事业部和多个职能部门。由于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电子显示材料行业技术更新快、宏观经济形势依然不明确等因素所致,公司在2013年将会面临诸多新情况、新问题,经营困难有所加大,为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做好充分的市场调研工作,客观分析公司面临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发挥多年形成的自身优势,制定出切合实际的2013年度目标计划,以引领公司各方面的工作向着既定的目标迈进。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2年9月10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在《章程》第八章第一百五十五条明确分红比例,明确清晰的制定了现金分红政策规定和公司的分红标准和比例。 修改后的章程规定: (一)利润分配原则:1、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稳定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 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1、现金分红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分红,且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按照前款规定进行现金分红:(1)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300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除外);(2)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除外);(3)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4)分红年度净现金流量为负数,且年底货币资金余额不足以支付现金分红金额的。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资金需求、现金流等情况,可以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以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应加强子公司分红管理,以提高母公司现金分红能力。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资金。2、股票分红在公司符合上述现金分红规定,且营业收入快速增长,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董事会可以在实施上述现金分红之外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利润分配决策程序1、公司应当多渠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对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公司经理层结合公司股本规模、盈利情况、投资安排等因素提出利润分配建议,由董事会制订利润分配方案。2、利润分配方案应当征询监事会的意见,并经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形成决议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公司应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若符合前述现金分红条件而未提出现金分红的,审议有关利润分配议案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4、独立董事和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5、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四)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1、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条件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因为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实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在履行有关程序后可以对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2、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董事会提出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表决通过,并经2/3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发表独立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上述程序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该等议案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 (五) 信息披露1、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2、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的,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的媒体上予以披露。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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