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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 2012-041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2012年10月10日刊登了《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上述公告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0月25日(星期四)上午9时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65号北楼,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成辉先生 (五)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3,789,569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8.68%。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53,789,5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因此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2年10月10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科华恒盛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一)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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