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阎洪生、总裁肖再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朝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祝建英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关于转发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湘证监公司字[2012]36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公司2012年8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决策程序等相关政策进行了修订完善,并于2012年9月14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无现金分红情况。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阎洪生 2012年10月26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