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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南平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远燕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周为利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预付款项较期初数增长47.09%,主要因子公司杭州杭锅江南能源有限公司拓展贸易业务,对供应商预付款增加所致; 2、应收利息较期初数减少100%,主要系年初公司应收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已于今年上半年收到所致; 3、其他应收款较期初数增长2909.79%,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杭州杭锅工业锅炉有限公司、杭州杭锅通用设备有限公司应收杭州市土地储备中心的搬迁补偿款。 4、固定资产清理较期初余额下降98.09%,系公司上年末处置的一批报废设备在本期变卖所致; 5、短期借款较期初数增长450%,主要系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从银行借入期限一年内(含一年)的借款所致; 6、应付票据较期初数增长46.29%,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杭州杭锅江南能源有限公司使用承兑汇票对外付款增加所致; 7、应交税费较期初数减少61.33%,主要系子公司杭州杭锅工业锅炉有限公司、杭州杭锅重型装备有限公司增值税进项税额留抵金额较大所致; 8、长期借款较期初数增长519.36%,主要系公司之子公司浙江焕新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长期借款项目融资所致; 9、专项应付款较期初数增加611.70%,主要系公司之子公司杭州杭锅通用设备有限公司应收搬迁补偿款超出搬迁费用及重置支出部分计入专项应付款所致; 10、其他非流动负债较期初数增加8356.40%,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杭州杭锅工业锅炉有限公司、杭州杭锅通用设备有限公司将搬迁补偿款中用于重置资产部分计入递延收益所致; 11、盈余公积较期初数增加50.57%,主要系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章程规定,在分配2011 年度净利润时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所致。 12、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数增长235.48%,主要系子公司杭州杭锅江南能源有限公司、宁波杭锅江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拓展贸易业务,贸易类业务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所致; 13、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数增长291.19%,主要系公司贸易类业务收入和营业成本配比大幅增加所致; 14、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数增长44.33%,主要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报告期内在太阳能光热领域、以及余热利用领域的研发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加之大宗材料贸易业务的开展致使管理费用上升所致; 15、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72.80%,主要因本期公司借款增加,相应的利息支出增加。同时募集资金逐步投入使用后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下降所致。 16、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数增长77.10%,主要因公司按政策计提坏账准备增加,以及对库存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17、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数下降78.83%,主要系公司参股子公司青岛捷能汽轮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分配的股利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 18、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数增长68.11%,主要系子公司杭州杭锅江南能源有限公司及宁波杭锅江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贸易业务扩大,按销售额计算的水利建设基金相应增幅较大所致; 1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77.16%,主要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期从客户处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客户延迟付款导致应收款余额增加、以及子公司拓展贸易业务预付采购资金等因素综合影响所致; 1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53.87%,主要因上年同期公司取得浙江中控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及新疆腾翔镁制品有限公司股权支出较大,且本期公司资产购建支出减少所致; 2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55.01%,主要因上年度公司IPO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2012年9月28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杭锅工业锅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锅炉”)、杭州杭锅通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锅通用”)分别与杭州市工业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杭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杭州市工业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杭州市签订了《关于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搬迁及补偿协议书》、《关于杭州杭锅工业锅炉有限公司搬迁及补偿协议书》、《关于杭州杭锅通用设备有限公司搬迁及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根据协议书,杭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有偿收回公司位于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245号的面积为195,302(约292.95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公司的金额为人民币78,222万元。有偿收回工业锅炉位于下城区东新路245号的面积为25,893平方米(约38.8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工业锅炉的金额为人民币11,987万元。有偿收回杭锅通用位于下城区东新路245号的面积为12,923平方米(约19.38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杭锅通用的金额为人民币7,308万元。搬迁补偿资金将分三期支付到位,具体情况详见2012年10月10日公司发布的2012-045号公告《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订搬迁及补偿协议书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吴南平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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