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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600978 股票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号:临2012-032 债券代码:123000 债券简称:09宜华债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2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共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共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签署了公司2012年度第三季度报告书面确认意见, 2012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600978 股票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号:临2012-033 债券代码:123000 债券简称:09宜华债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履行情况自查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广东证监【2012】185号)文件要求,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华木业”)对股东、关联方、公司及公司高管人员承诺履行事项进行专项自查,现对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专项披露如下: 一、与发行公司债券相关承诺: 2008年12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09年1月3日召开的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本期债券由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集团”或“担保人”)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承诺以下事项: ■ 履行情况:在承诺期限内,正在履行中。宜华集团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与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承诺: 2012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2年4月20日召开的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高管人员万顺武、黄泽群、黄国安、刘伟宏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愿承诺以下事项: ■ 履行情况:在承诺期限内,正在履行。以上高管人员均遵守所做承诺。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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