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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12-56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10月2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雅锋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借入次级债务的议案》 同意向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入6年期4.5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务,相关内容逐项表决如下: (一)次级债务的规模、期限、利率 本次借入次级债务规模为人民币4.5亿元;期限为6年;利率为:浮动利率,按年调整。第一年利率为2012年款项到帐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后五年利率分别为2013年至2017年每年款项到帐对应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雅锋女士、管跃庆先生、梁雄先生回避表决。 (二)借入资金的用途 本次借入的4.5亿元6年期次级债务资金将用于增加公司净资本,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支持公司现有业务发展创新和未来新业务的开展,支持公司人才引进、营业网点建设、信息系统建设、品牌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雅锋女士、管跃庆先生、梁雄先生回避表决。 (三)决议有效期 本次借入次级债务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雅锋女士、管跃庆先生、梁雄先生回避表决。 (四)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向监管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雅锋女士、管跃庆先生、梁雄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借入次级债务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2012年10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及有关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原章程条款:第五十一条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 修改为:第五十一条 公司可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申请设立分公司、证券营业部等分支机构。 公司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也可以与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公司股东条件的其他投资者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 公司设立的子公司,可以开展直接投资业务,或从事金融产品等投资业务,或从事自有物业的管理和/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子公司的设立和相关业务的开展必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监管部门核准事宜及工商登记变更等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本次修改章程涉及证券公司章程重要条款修订的,尚需经过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生效。 三、《关于审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成立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经纪分公司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同意公司设立深圳经纪分公司,负责深圳地区证券营业部管理。 (二)授权公司经营层向监管机构上报设立分公司的申请材料,并办理工商登记、筹建、申请验收、领取营业执照及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申请开展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并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同意公司在监管部门正式受理代销金融产品业务申请后向监管部门申请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手续; (二)同意公司在取得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后开展代销金融产品业务,授权公司经营层制定代销金融产品业务的基本管理制度、相关业务操作细则等。 (三)公司获得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后,授权公司经营层对《公司章程》中关于经营范围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换发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修改后《公司章程》中关于经营范围的表述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金融产品代销。(说明:业务内容将依据监管部门批复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召开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提案: (一)《关于借入次级债务的议案》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关于申请开展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并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其中,第(二)项议案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12-58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概述 (1)证券公司次级债务:是指证券公司经批准向股东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定向借入的清偿顺序在普通债务之后,先于证券公司股权资本的债务。证券公司借入期限在2年以上(含2年)的次级债务为长期次级债务。长期次级债务经批准可以按一定比例计入证券公司的净资本。 (2)本次关联交易方: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投资集团)。 (3)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向广西投资集团借入6年期4.5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借入利率为:浮动利率,按年调整。第一年利率为2012年款项到帐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后五年利率分别为2013年至2017年每年款项到帐对应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4)次级债务合同由关联交易双方于2012年10月25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签订。 2.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1)广西投资集团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26.04%的股份。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12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借入次级债务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雅锋女士、管跃庆先生、梁雄先生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按照《证券公司借入次级债务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须经广西证监局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及主要办公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9号广西投资大厦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国有独资) 注册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法定代表人:管跃庆 注册资本:419,700 万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450100198229061 主营业务:为自治区建设项目筹措资金,开展经营性、开发性投资业务;国内商业及物资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经济技术合作。 实际控制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广西投资集团成立于1988年6月,注册资本41.97亿元,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国有独资企业,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重要的投融资主体和国有资产经营实体。电力、铝业、证券是广西投资集团的主要产业,资产量分别占该公司2011年末总资产的32%、30%和21%。目前,广西投资集团参与投资建设的电力项目总装机容量1850万千瓦,权益装机容量702万千瓦,已投产电力权益装机容量564万千瓦,是目前广西最大的地方发电集团;氧化铝产能200万吨/年、电解铝产能45万吨/年,区内氧化铝、电解铝分别占广西的31%、45%,是广西重要的经济实体。该公司目前参控股企业98家,全资子公司6家,控股公司55家(含分公司6家),参股公司37家(集团直接参股企业24家,其中参股上市公司3家:桂冠电力、中国铝业、中国石油),下属企业参股13家。 2011年,广西投资集团实现营业收入305.45亿元,净利润5.1亿元。截止2012年9月30日,广西投资集团净资产为142亿元。 3.具体关联关系的说明 广西投资集团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26.04%的股份,公司董事长张雅锋女士任广西投资集团副总裁,公司董事管跃庆先生任广西投资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公司董事梁雄先生任广西投资集团总法律顾问兼法律事务部总经理。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广西投资集团借入6年期4.5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借入利率为:浮动利率,按年调整。第一年利率为2012年款项到帐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后五年利率分别为2013年至2017年每年款项到帐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次级债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行业惯例,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广西投资集团借入6年期4.5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借入利率为:浮动利率,按年调整。第一年利率为2012年款项到帐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后五年利率分别为2013年至2017年每年款项到帐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无。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止2012年9月30日,公司净资本为19.54亿元,各项风控指标合规,但为了进一步推动公司常规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创新业务的开展,需要适度补充资本金。 目前公司正着手准备以下创新业务:一是增加融资融券业务准备金;二是设立专业子公司;三是开展现金管理理财业务及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等新业务,需扣减净资本和计算风险资本准备。目前部分净资本雄厚的证券公司已经开展上述创新业务,抢占了市场先机,公司亟需采取有效手段迅速扩充净资本规模,为创新业务开展创造条件,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为了迅速提高净资本规模,拓展各项创新业务,公司拟向广西投资集团借入次级债,在广西证监局批准后将借入的次级债务按照《证券公司借入次级债务规定》计入净资本,同时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支持公司现有业务发展和创新业务的开展。 公司借入本次次级债务后,将为公司注入4.5亿元现金,增强了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和抗风险能力,调整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为公司常规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创新业务开展的需要提供了资金保障。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借入次级债务规定》,本次借入次级债务后,公司未来5年内,净资本将分别按比例增加4.5亿元、4.05亿元、3.15亿元、2.25亿元、0.9亿元。净资本规模的扩充,将为创新业务开展创造条件,进一步提高公司创利能力。 公司借入本次次级债务后,将增加负债4.5亿元,根据2012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计算,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后,资产负债率将由35%增至41%;此外,本次债务预计在未来6年内每年增加利息支出约0.32亿元,共计增加利息支出约1.95亿元。根据相关规定,次级债务清偿顺序在普通债务之后,公司具有稳定的财务状况和良好的盈利能力,债务利息可正常偿付。本次级债务合同约定若公司未来资本金大幅提高,且营运资金充沛,经公司股东大会、广西证监局批准,公司将提前偿还次级债务,公司利息支出将相应减少。 八、2012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经统计,2012年年初至2012年10月25日,公司向广西投资集团收取款项共计807,885.85元,其中收取集合资产管理费807,881.32元,收取经纪业务手续费4.53元;向广西投资集团支付款项共计38,087,500.00元,为支付公司2010年度借入的次级债务在2012年前三季度产生的利息。此外,在上述期间内,广西投资集团赎回其参与国海债券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1,775.44万份。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上述关联交易相关资料,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 公司向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入次级债务能迅速提高公司的净资本规模,有利于公司获得各项创新业务资格,进一步拓宽业务范围,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拟进行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管理层充分论证、谨慎决策,次级债发行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定价公允,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本次关联交易,能迅速提高公司的净资本规模,有利于公司获得各项创新业务资格,进一步拓宽业务范围,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十、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4.次级债务合同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12-59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由于股东重复投票导致对该股东的不利影响及相关后果,由该股东个人承担。 (五)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1月1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11月12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前一日)下午15:00至2012年11月13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在2012年11月8日发出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六)现场会议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09号广西投资大厦6楼多功能厅。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11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借入次级债务的议案》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关于申请开展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并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上述第(一)项议案需要逐项表决;第(二)项议案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2012年10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及有关附件。 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1。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持证券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帐户卡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法人股东的证券帐户卡、能证明委托法人股东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等)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书面委托书。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大会召开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 2012年11月9日至2012年11月12日,上午9:30 --11:30,下午14:00--17:00 (休息日除外)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委托人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4.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5539038 0771-5569592 传 真:0771-5530903 联系人:刘峻、马雨飞 (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1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750; (二)投票简称:国海投票; (三)投票时间:2012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四)在投票当日,“国海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五)投票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 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需对议案1《关于借入次级债务的议案》进行逐项表决,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2,依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1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2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可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业务指南》的步骤,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四、网络投票结果查询 投资者可于股东大会后次一交易日在证券营业部查询使用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结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均可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当日下午18:00之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投票查询”功能查询个人投票记录。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750,股票简称:国海证券)的股东,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代理人具有表决权 二、本人(本单位)表决指示如下: ■ 三、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亲笔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 股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联系地址及邮编: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联系电话: 注:本授权委托书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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