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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2-049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于2012年10月26日采取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刘磅董事长主持。经过与会人员的充分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2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登于2012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2012年10月16日实施了201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权益分派结果及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公司章程》做如下变更: 第六条 修订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440万元。 修订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880万元。 第十九条 修订前:公司股份总数为10,44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修订后:公司股份总数为20,88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授信额度不包括控股子公司上海达实联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联欣”)的资金需求情况。为了保障其2012年度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经与有关银行协商,2012年度,上海联欣拟向银行申请办理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8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可以根据需要在该额度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项目融资等业务。同时并授权其董事长签署上述融资额度总额范围内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12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2-050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于2012年10月26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续聘的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鹏城“)拟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并,目前正在实施分立,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双方协商一致,深圳鹏城不再担任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拟改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 201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5万元。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2-052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续聘的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鹏城“)拟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并,目前正在实施分立,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双方协商一致,深圳鹏城不再担任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改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 201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5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的改任事宜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对此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2-053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于2012年11月13日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2年11月13日上午9:30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4、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11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5、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达实智能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时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单位的法人授权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11月12日上午8:30 至11:30,下午14:00 至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事项 1、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张红萍 3、邮编:518057 4、电话:0755-26525166 5、传真:0755-26639599 五、备查文件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出席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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