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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陈学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乌兰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由于2012年3月完成收购的聚达公司及魏家峁煤电项目,与本公司为同一控制人,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同一控制下的合并需将并入企业自年初至合并日期间的损益并入报表,同时对上年同期数进行追溯调整。 前述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的数据中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上年末)增加或减少数为根据追溯调整后的数据计算。上述数据追溯调整前对比如下表所示: ■ 以下分析除特别说明外,均以追溯调整后数据为基础分析。 2012年1-9月,公司上网电量完成257.72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1.57亿千瓦时,增加9.1%,其中:蒙西电网各电厂累计上网电量减少6.81亿千瓦时,向华北直送的上都电厂上网电量比上年增加了28亿千瓦时。 2012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2.83亿元,同比增加16.91亿元,增长25.65%。实现营业成本61.35亿元,同比增加11.26亿元,增幅22.5%。实现营业利润16.58亿元,实现合并利润总额为16.78亿元,同比增加2.3亿元,增幅16.09%;归母净利润实现8.42亿元,同比增加0.13亿元。 影响公司利润的主要原因为: a、1-9月,公司新增魏家峁煤炭收入4.71亿元; b、截止三季度末,公司平均上网电价完成291.15元/kkwh(不含税),同比提高23.56元/kkwh。主要原因为电价调整影响所致,蒙西电网自2011年12月1日起每千瓦时提高2.3分; 直送华北电网的上都电厂自2011年12月1日起,每千瓦时提高2.31分; c、由于上都第二发电公司于去年下半年投产,本期增加公司收入及盈利; d、截止三季度末,受宏观经济影响,公司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377小时; e、煤炭价格虽处于下降阶段,但煤价同比依然上涨。2012年1-9月,公司标煤单价实现342.83元/吨,同比上涨11.63元/吨; f、2012年1-9月,公司投资收益5.08亿元,比上年减少2,785万元,减少5.19%。投资收益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参股的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大唐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收益均较上年同期出现了下降。 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说明(追溯调整后):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比期初增加0.59亿元,主要原因为上都二期、魏家峁煤炭投入运营相应经营性应收增加; 应收帐款期末余额比期初增加2.68亿元,主要原因为上都二期、魏家峁煤炭投入运营相应经营性应收增加; 应收股利期末余额比期初增加1.45亿元,主要原因为公司参股的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月份宣告分红,报告期尚未全部支付;公司参股的内蒙古大唐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报告期分红款尚未全部支付; 存货期末余额比期初减少1.6亿元,主要是因为库存减少;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比期初减少9.8亿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所属乌力吉木仁风电场一期投产转固及公司所属魏家峁电厂部分资产转固; 工程物资期末余额比期初增加5.96亿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所属魏家峁电厂购买基建材料所致; 预收款项期末余额比期初增加1.2亿元,主要原因为公司所属魏家峁煤矿预收售煤款增加所致; 应付股利期末余额比期初增加4.2亿元,主要原因为2012年4月公司宣告了2011年分红方案; 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比起初增加3.1亿元,主要是因为公司经营过程部分预提费用; 实收资本增加6亿元为公司非公开发行6亿股股票完成; 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同比增长主要为公司上都第二发电公司(上都三期工程)于去年年底投产,魏家峁公司于今年上半年产出煤炭,实现销售收入及盈利。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大幅提高的原因同上。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1年7月底,根据中国证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解决北方电力与内蒙华电同业竞争问题的要求,为支持内蒙华电业务发展,避免同业竞争,北方电力作出"将内蒙华电作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煤电一体化等业务的最终整合平台;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将根据相关资产状况,逐步制定和实施资产整合的具体方案,力争用五年左右时间,将相关所属资产在盈利能力以及其他条件成熟时,逐步注入内蒙华电;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在项目开发、投资、建设等方面优先支持内蒙华电;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将继续履行之前作出的各项承诺,以支持内蒙华电的持续稳定发展。"的承诺,2011年8月2日公司发布相关公告。 另,北方电力根据《关于避免与内蒙华电同业竞争问题有关事项的函》中的承诺,以及为逐步解决与内蒙华电之间"一厂多制"等问题,对所属资产进行了筛选,明确了在2012、2013年可以分批启动注入内蒙华电的资产内容,包括北方公司持有的神华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蒙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以及北方公司拥有的丰镇发电厂5、6#机组和北方公司控制的高头窑、铧尖、吴四圪堵等煤矿项目资产。并出具了《关于落实避免与内蒙华电同业竞争问题有关事项承诺》,并要求公司对上述项目进行调研后,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方案,报北方公司研究同意并经各项目相关股东方同意后,再行组织实施。公司及时发布了有关公告。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有关具体方案,相关方案的制定及实施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1年,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已经开始实施。在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北方电力已将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以及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注入本公司,从而进一步减少了公司与北方电力之间的"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部分解决了达拉特电厂的"一厂多制"问题,上述事项已在2012年3月底完成。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2011年度公司以总股本258,12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计309,746,40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109,814,003.03元结转下年度。该分红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12年8月27日完成2011年年度分红。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景龙 2012年10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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