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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600110 股票简称:中科英华 编号:临2012-041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19日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2012年10月25日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如期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合铜箔向华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广州分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为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2012-042。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郑州电缆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郑州电缆有限公司向民生银行郑州分行申请6,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为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2012-042。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向青海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青海银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为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2012-042。 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6、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2修订)》 董事会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九条第一款修订为: “(一)公司应当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做出明确规定; 1、公司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需由使用部门填写申请单并由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经财务总监审核,由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由财务部门执行。 通过下属公司实施的项目,由下属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部门填写申请单并经下属公司财务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分级审核后报公司财务总监审核,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由财务部门执行。 2、公司财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重大风险或内部审计部门没有按前款规定提交检查结果报告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报告后二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600110 股票简称:中科英华 编号:临2012-042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郑州电缆有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2.1亿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16亿元人民币;2,000万美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公司担保情况概述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0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合铜箔向华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广州分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为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2、《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郑州电缆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郑州电缆有限公司向民生银行郑州分行申请6,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为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3、《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向青海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青海银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为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1、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6,500万美元,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线路板所用之不同规格的电解铜箔,成套铜箔工业生产的专用设备和成套技术,LED节能照明产品、数位电子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产品在国内外市场销售。截至2011年12月31日,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总资产6.55亿元人民币,净资产4.68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13 亿元人民币(经审计)。 2、郑州电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5%股权),注册资本3亿元,主要经营范围为:电线电缆及附件、电线电缆母料、电工专用设备及备件品,电线电缆工艺装备的制造(凭相关生产许可证)、销售;电线电缆及附件、电线电缆母料、电工专用设备及备件备品、电线电缆和电工专用设备原材料及配套机电设备、配件的进出口业务;电线电缆工程设计、电线电缆铺设安装及相关技术服务;货运。截至2011年12月31日,郑州电缆有限公司总资产6.52亿元人民币,净资产3.01亿元人民币, 净利润为0.087 亿元人民币(经审计)。 3、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人民币9亿元。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铜箔生产基地之一。截至2011年12月31日,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0.64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为8.86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17亿元人民币(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郑州电缆有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2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子公司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郑州电缆有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为其担保不存在较大风险。 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申请授信及公司提供担保有关事项属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即:1、自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1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敞口部分)的最高时点余额数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若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总额范围以内且在此时点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5%,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及子公司最终办理的授信额度以金融机构批准的额度为准。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用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进口押汇、商业票据贴现、银行保函、流动资金贷款、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定向私募等业务。2、自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1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或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需要相互提供担保额度(敞口部分)的最高时点余额数不超过子公司或公司净资产且总额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事项授权董事会决定。 五、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2.1亿元人民币。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16亿元人民币,2,000万美元(含本次担保),全部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占经审计的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98.8%,公司无逾期未归还的贷款。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 10月 27日
股票代码:600110 股票简称:中科英华 编号:临2012-043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19日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2012年10月25日会议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在审核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 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10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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