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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12-049 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2-10-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大讯飞”)根据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承诺履行相关工作的通知》(皖证监函字〔2012〕283 号)的要求,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本公司历年来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目前尚未完成的相关承诺事项披露如下: 一、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承诺内容:2007年8月28日,公司14名自然人股东(刘庆峰、王仁华、陈涛、吴相会、江涛、黄海兵、孙金诚、王智国、郭武、严峻、胡郁、张焕杰、吴晓如、徐玉林)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在本人持有科大讯飞股权期间,将不会从事与科大讯飞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会直接投资、收购与科大讯飞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企业和项目,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帮助;如因任何原因引起与科大讯飞发生同业竞争,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放弃此类同业竞争。 承诺期限:持有科大讯飞股权期间。 履行情况:严格履行。截止公告日,刘庆峰等自然人股东均信守承诺,没有发生与公司同业竞争的行为。 二、股份锁定承诺 承诺内容: (1)公司14名自然人股东(刘庆峰、王仁华、陈涛、吴相会、江涛、黄海兵、孙金诚、王智国、郭武、严峻、胡郁、张焕杰、吴晓如、徐玉林)承诺:自科大讯飞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科大讯飞的股票,也不由科大讯飞收购该部分股份;上述禁售期满后,在科大讯飞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科大讯飞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今后从科大讯飞离职,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科大讯飞股份。 (2)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承诺期限:在科大讯飞任职期间。 履行情况:严格履行。截止公告日,刘庆峰等自然人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遵守承诺。 特此公告。 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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