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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中联电气 证券代码:002323 公告编号:2012-035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股东、关联方公开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2-10-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江苏证监局关于对上市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2】477号)的要求,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截至公告之日,公司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未有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二、公司及股东、关联方持续到公告日内尚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就其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季奎余先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承诺期限:2009年12月18日-2012年12月18日。 承诺履行情况:截止公告之日,该承诺正常履行中。 2、公司股东瑞都有限公司、盐城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2009年12月18日-2012年12月18日。 承诺履行情况:截止公告之日,该承诺正常履行中。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股份限售的承诺 许继红(离任董事)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承诺期限:2011年10月20日-2013年4月20日 。 承诺履行情况:截止公告之日,该承诺正常履行中。 特此公告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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