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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SST华新 股票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12-048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完整、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将召开本公司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2年11月12日上午10:00。 2、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外经贸大厦8层807室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2012年11月8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特别邀请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此议案的详细内容参见2012年10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资料。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2年11月9日9:00—17:00;11月12日开会前1小时。 2、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个人身份证,委托出席的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会议代表的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外经贸大厦807室 4、联系电话:010—68784092 5、传 真: 010—68784093 6、联系人:杨磊 蔡伟勤 7、邮编:100037 六、其他事项: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25日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表决事项:
注:投票方法 1、 同意表决事项,在“赞成票”栏下画“O”; 2、 不同意表决事项,在“反对票”栏下画“O”,并说明理由; 3、 对表决事项不发表意见,在“弃权票”栏下画“O”,并说明理由; 4、 选项内容只能选择一项表决意见,多选、不选或涂改均为废票。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注:此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股票简称:SST华新 股票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12-047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完整、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2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选聘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原财务审计机构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解体,双方合作关系自动中止,且公司已迁址北京,为便于审计工作的开展,需重新选聘新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选聘及董事会审议决定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任期一年,审计费用25万元人民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且此议案尚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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