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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11—035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2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12年10月26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简称:穗恒运A 证券代码:000531 公告编号:2011—036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2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12年10月26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发表监事会对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本公司监事仔细核查了《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一致认为:《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系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7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写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12-037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州电力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425号),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穗恒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已获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并完成相关实施工作。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交易对象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国营黄陂农工商联合公司、广州电力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力第一工程局和广州市源润森实业有限公司作出了相关承诺事项(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2年3月29日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所做的承诺事项除下述承诺事项外已全部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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