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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编号:临2012-027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于2012年10月26日在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23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决定将该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及媒体及时披露。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编号:临2012-028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8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青岛深蓝广场项目的议案》,会议研究决定,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与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城集团”)签署合作协议,由投资公司收购青岛绿城华景置业有限公司(简称“青岛华景”)60%的股权;并向投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28亿元,其中2.28亿元用于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9.72亿元用于按持股60%比例增加青岛华景注册资本,剩余资金用于向青岛华景提供委托贷款,并向其收取资金占用费。相关内容详见2012年8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高速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对外投资公告》。 近日,投资公司与绿城集团、青岛华景三方签署了《关于青岛I-A-2005-10地块房地产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并与杭州绿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绿华”)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上述协议,投资公司已于日前以2.28亿元受让了杭州绿华持有的青岛华景的60%股权,并向青岛华景提供了24.32亿元委托贷款,其中9.72亿元拟转为投资公司向青岛华景增加的注册资本。目前工商变更登记审批等工作正在办理之中。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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