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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12-046 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10-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5日下午14点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2年10月19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小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五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经公司董事长黄小强先生提名,同意选举下列人员组成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选举黄小强先生、杨博鸿先生、陈慧湘先生、刘东先生、刘诚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由黄小强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选举潘晓虹女士、黄小强先生、史惠祥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由潘晓虹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选举史惠祥先生、张建平先生、陈慧湘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史惠祥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选举张建平先生、潘晓虹女士、何晓华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张建平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选举黄小强先生、刘诚先生、刘东先生担任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由黄小强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公司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采取“折价转卖经销商或第三方执行公司”的方案进行处理27辆路演车:27辆路演车购入原值583.52万元,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处理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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