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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200053 股票简称:深基地B 公告编号:2012-50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通讯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通讯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17日以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的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1人,反对0人,弃权0人。 2、《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宝湾物流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的对外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1人,反对0人,弃权0人。 3、《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的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为同意11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以上第2项议案,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200053 股票简称:深基地B 公告编号:2012-52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宝湾物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湾控股”)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宝湾控股的正常运营,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宝湾控股在招商银行的6亿元授信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3年。宝湾控股的另一股东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集团”)将在本次担保实际发生时按其持有宝湾控股的股权比例(22.64%)向公司提供1.3584亿元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反担保。 公司于2012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通讯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宝湾物流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事项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被担保人:宝湾物流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7月28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赤湾石油大厦14楼1425房 法定代表人:范肇平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物流行业、商贸行业及相关投资咨询,仓储代理,机械设备租赁,国内货运代理,货物装卸、分拣业务,物流信息、商务信息咨询,国内贸易(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系:宝湾控股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宝湾控股77.36%的股权。本公司控股股东南山集团为宝湾控股的另一股东,持有宝湾控股22.64%的股权。 2. 产权及控制关系 ■ 3. 宝湾控股2011年度及2012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控股子公司宝湾控股在招商银行的6亿元授信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三年。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宝湾控股日常经营需要,担保风险可控,且南山集团将按其持有宝湾控股的股权比例向公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反担保,因此公司为宝湾控股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含上述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00,000万元,占201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6.18%,其中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宝湾控股的担保总额为60,000万元,宝湾控股对本公司的担保总额为40,000万元,无逾期担保。 六、 备查文件 1、 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200053 股票简称:深基地B 公告编号:2012-53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为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经2012年10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通讯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1月13日9:30(会议签到时间为9:00-9:30)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11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7、现场会议地点:中国广东省深圳市蛇口赤湾石油大厦十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2、会议审议议题如下: (1)《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宝湾物流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详细内容请见2012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12年11月13日9:00—9:30。 3、现场登记地点:中国广东省深圳市蛇口赤湾石油大厦十四楼会议室。 4、登记手续:登记时股东(或其代理人)须凭有效身份证件(或授权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登记和表决时,除出示法人身份证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登记和表决时,除出示个人股东身份证、股东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2012年11月12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大会有关资料同时备置于本公司办公地点深圳赤湾石油大厦十四楼董事会秘书处,以供查阅和索取。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宋 涛、李子征 电话:86-755-26694211 传真:86-755-26694227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机构)参加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对全部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注:若委派人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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