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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09 证券简称:达意隆 公告编号:2012-019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20日以专人送达、邮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共7人,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共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审议情况 1.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山四路支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山四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陆仟万元,期限壹年。授信以公司自有的产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机械加工件、电气元件、不锈钢材料、配套设备等)提供质押担保。 2.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参见公司2012年10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参见公司2012年10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2-020)。 二、备查文件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09 证券简称:达意隆 公告编号:2012-021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自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广东证监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广东证监〔2012〕185号文)要求,对公司股东、关联方及上市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自查,自查发现历年来尚未完成的相关承诺事项如下: 一、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承诺主体: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张颂明先生、广州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陈钢先生及实际控制人亲属张赞明先生。 承诺内容:在今后任何时间不从事任何与发行人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不从事任何有损于发行人利益的生产经营活动,直至本人(本公司)不再对股份有限公司有重大影响为止。 承诺期限:直至本人(本公司)不再对股份有限公司有重大影响为止。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承诺主体: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内容:股票转让锁定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上年末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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