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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飞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国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许海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项目: (1)货币资金期末数较期初减少了52.19%,主要是募集投资资金用于募投项目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数较期初减少了80.47%,主要系公司用收到的票据支付工程设备款及材料款所致; (3)应收账款期末数较期初增加了202.66%,主要系公司本期改变销售信用政策,回款期延长所致; (4)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了214.32%,主要系预付工程设备款所致; (5)应收利息较期初下降了55.10%,主要系收回部分利息款所致; (6)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了118.50%,主要系对外投资款5000万元(收购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部分款项)暂放其他应收款所致; (7)工程物资较期初减少了92.75%,主要系工程物资转为在建工程所致; (8)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减少了41.83%,主要系冲回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9)短期借款较期初减少了31.66%主要系归还借款所致; (10)交易性金融负债较期减少了100%,主要是远期交易到期已交割所致; (11)应付账款较期初增加了185.2%,主要系采购材料所致; (12)预收款项较期初增加了76.34%,主要系收取货款定金所致; (13)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了94.62%,主要系报告期支付了2011年度的员工年终奖所致; (14)应交税金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了92.68%,主要原因是购进材料、设备、进项税增加所致; (15)应付利息较期初减少了100%,主要系报告支付了利息所致; (16)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了238.42%,主要系购进进口设备未交的进口增值税、关税,暂挂其他应付款所致。 2.合并利润表中项目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了32.96%,主要系受国际国内行业经济下行势影响,下游市场需求不振,产品竞争加剧,导致公司销售减少,部分产品单价下跌所致; (2)销售费用较同期下降了31.13%,主要系销售减少所致; (3)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了51.57%,主要系利息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系冲回了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同期减少,主要系远期交易已本期已到期交割所致; (6)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了77.80%,主要系销售量下降,毛利率下降所致; (7)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70.24%,主要系本期取得政府补助款增加所致; (8)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了91.41%,主要系捐赠支出比去年减少所致; (9)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了63.13%,主要系本期销售形势下降,利润减少所致; (10)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了63.54%,主要系受国际国内行业经济下行势影响,销售量下降,毛利率下降所致; (11)少数股东损益大幅度减少,主要系子公司宁波万象将控股子公司杭州高科、惠盛塑胶股权转让给母公司产生投资损失7,763万元,导致少数股东损益减少。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中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了136.88%,主要系销售大幅减少,材料采购相应有所增加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了117.5%,主要系上年同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大额采购合同 1) 为实施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8,000吨耐高温超薄电容膜项目”,本公司子公司宁波万象于2010年4月15日在浙江诸暨,与德国布鲁克纳机械股份公司就采购两条5.8 米幅宽、年产4,500 吨收卷膜的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生产线设备签订了供货合同,后于2011年4月8日将上述合同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绿海公司。该合同总金额共计1,416.00万欧元,均以支付合同约定价款10%预付款为生效条件。截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已经支付上述设备采购预付款141.60万欧元。 2) 为实施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12,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项目”,本公司于2011年8月16日在浙江诸暨,与德国布鲁克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供货合同向其采购5.6米幅宽、年产27,000吨的双向拉升聚酯薄膜生产线,合同总金额1,628.80万欧元。截止2012年9月30日,公司已支付上述设备采购预付款162.88万欧元。 3) 为实施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12,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项目”,本公司于2011年6月23日在浙江诸暨,与意大利阿穆特公司(AMUT.S.p.A)签订供货合同其采购三条EVA薄膜生产挤出线,合同总金额为500.00万欧元。截止2012年9月30日,公司已支付上述设备采购预付款150.00万欧元。 2.股权收购事项 1)为整合公司内部资源,公司经四届四十二次董事会同意,收购了控股子公司宁波大东南万象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杭州高科包装有限公司57.38%的股权和浙江大东南惠盛塑胶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公司以股权相对应的审计净资产为作价依据确定收购价格分别为14,440.46万元、22,778.18万元。因杭州高科、惠盛塑胶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合并报表范围内,故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无影响。截至报告出具日,杭州高科相关股权变更已办理完成;惠盛塑胶股权变更已完成,相关注销业务尚在办理中。 2)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拓宽公司利润来源,公司经五届三次董事会、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收购了控股股东大东南集团所持有的诸暨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1.5%的股权,公司以股权相对应的审计净资产为作价依据确定收购价格为9,890万元。截至报告出具日,小额贷款公司已取得了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诸暨市大东南小额贷款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浙金融办核[2012]129号),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尚在办理中。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情况 1)公司2012年6月29日、8月17日分别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通知,集团公司先后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0,000,000股、50,000,000股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并已于2012年6月27日、8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登记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229,488,503占本公司股份总数38.03%。其用于质押的股份为100,000,000股,质押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数的16.57%,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43.58%。 2)公司于2012年5月3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浙江大东南集团诸暨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贸易”)通知,诸暨贸易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7,457,534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并已于2012年5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登记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诸暨贸易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17,457,534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2.89%。其用于质押的股份为17,457,534股,质押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数的2.89%,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100%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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