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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2-032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公司资金管理的灵活性,确保公司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需求,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称“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不超过3.2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 一、本次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一)发行人: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承销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计划发行规模: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2]第2-0272号)确认,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为82,182.94万元。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短期融资券待偿还融资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额度上限为32,873.18万元人民币(82,182.94万元×40%)。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次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短期融资券,占公司2011年末净资产的38.94%。 (四)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两年)内分期择机发行。 (五)发行期限:单期期限不超过365 天。 (六)发行方式:承销机构余额包销方式发行。 (七)发行利率:通过交易商协会每两周召开一次的定价联席会议制度,由主流机构投票的方式确定未来两周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发行利率底线,由承销商和发行人协商确定。 (八)发行对象: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九)发行目的和必要性: 1、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获得的短期资金成本一般相对较高,本次短期融资券募集的部分资金,将用于置换银行贷款,降低公司融资成本,节约财务费用,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竞争力。 2、补充非募投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资金需求 随着公司拟投资东站物流中心项目、宜昌三峡游轮中心项目等的启动和推进,将需要一定量资金的支持,本次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部分将用于满足上述项目开发和生产经营性流动资金需要,以支持公司快速健康发展。 3、有效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银行贷款单一融资渠道风险及担保风险 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所募资金用途相对灵活,可以实现资金的高效运作;发行方式灵活,可根据实际需求分期发行,降低企业偿还压力;短期融资券具有极强的公信力,对树立企业形象具有积极意义,可以为企业持续融资打下良好的信用基础; 4、资金使用最优化 短期融资券可在注册有效期及注册金额范围内择机分期发行,公司结合年度滚动资金预算、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及发行市场利率行情选择发行时间及金额,充分提高资金利用率并达到资金使用最优化。 二、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为提高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和发行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本议案规定范围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制定和实施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确定发行时间、发行方式、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期限、发行利率、批次结构、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等事项; (二)制作、签署所有必要的申报注册文件、发行文件及材料,以及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三)如国家对发行短期融资券出台新规定,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事项外,授权董事长根据新规定对发行短期融资券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四)办理与本次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五)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事项需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两年内实施。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备查文件: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2-033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1月28日下午14:00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港窑路5号 公司六楼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 2012年11月21日 6、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至2012年11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主要议程及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2年9月28日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2年11月23日和2012年11月26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4:00 至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3、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等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2年11月26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宜昌市港窑路5号公司总部五楼证券事务部 (2)联系人:王凤琴 (3)联系电话:0717-6443860 (4)传真:0717-6443860 2、其他事项: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备查文件: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我公司出席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对本次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表决的指示如下: ■ 委托人姓名(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2-034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6日在公司本部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于2012年10月19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通知,公司全体董事董新利、周蕾、卢玲、罗迈、朱军光,魏琴、辛宝荣、石文先、路成章均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次会议经过审议和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关于《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决议。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备查文件: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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