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姓名 | 耿养谋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鲍 霞 |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马淑春 |
公司负责人耿养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鲍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淑春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1,248,401,657.09 | 10,760,242,773.59 | 4.5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6,980,154,471.39 | 6,382,391,538.43 | 9.3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5.82 | 6.38 | -8.78 |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814,951,395.14 | -0.47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68 | -17.07 |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73,745,030.96 | 847,832,259.47 | -54.77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0.71 | -56.2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0.70 | -56.2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0.71 | -56.25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3 | 12.57 | 减少3.81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7 | 12.45 | 减少3.9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470,812.0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9,321,0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255,942.12 |
| 所得税影响额 | -2,648,561.4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172.13 |
| 合计 | 7,951,856.49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73,922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23,108,617 | 人民币普通股 |
| 首钢总公司 | 22,319,545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2,314,258 | 人民币普通股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9,090,85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 5,107,181 | 人民币普通股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2,633,838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2,600,274 | 人民币普通股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2,534,361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324,856 | 人民币普通股 |
|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 | 2,231,426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12.9.30 | 2011.12.31 | 增减比例 | 变动原因 |
| 货币资金 | 1,737,661,824.93 | 2,323,682,463.98 | -25.22% | 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本期支付山西榆次中博房地产公司转让所持西部能源股权转让款2亿元及公司子公司鄂尔多斯市国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本期支付甲醇项目及配套工程款增加所致。 |
| 应收账款 | 439,623,768.17 | 271,805,984.55 | 61.74% | 主要原因系国内煤销售应收账款信用期未满导致公司国内煤应收款增加。 |
| 预付款项 | 968,340,243.80 | 256,909,128.46 | 276.92% | 本期公司子公司鄂尔多斯市国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预付甲醇项目及配套工程款所致。 |
| 在建工程 | 1,161,315,184.85 | 896,169,029.23 | 29.59% | 公司三个建设期子公司随着工程进度投资逐渐增加所致。 |
| 工程物资 | 226,363.20 | 120,963.20 | 87.13% | 公司子公司鄂尔多斯市东铜铁路物流有限公司为满足工程建设需要而购置的专用设备及专用物资增加所致。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1,373,661.67 | 46,123,371.92 | 54.75% | 公司使用计提的安全费用、维简费形成资产所产生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
| 短期借款 | 700,000,000.00 | 340,000,000.00 | 105.88% | 今年新增贷款所致。 |
| 应付票据 | | 31,913,498.00 | -100.00% | 公司本期未发生应付票据开具业务,上年公司开具的应付票据本期已全部到期承付。 |
| 应付账款 | 465,212,259.36 | 627,631,332.80 | -25.88% | 公司应付材料采购款及子公司应付外购煤款比期初减少所致。 |
| 预收款项 | 151,816,685.80 | 209,349,526.40 | -27.48% | 公司本部及子公司本期预收煤款减少所致。 |
| 应付职工薪酬 | 115,386,363.68 | 30,145,267.00 | 282.77% | 公司下属矿当月工资下月发放,年底结清所致。 |
| 应交税费 | 98,610,325.49 | 138,486,902.06 | -28.79% | 企业应交所得税及增值税较年初减少所致。 |
| 应付利息 | 1,948,356.17 | 18,195,205.49 | -89.29% | 本期计提短期融资券利息减少。 |
| 其他应付款 | 800,734,645.68 | 1,089,449,980.73 | -26.50% | 根据合同约定本期支付的山西榆次中博房地产公司转让所持西部能源股权转让款2亿元所致。 |
| 长期应付款 | 10,094,368.58 | 20,262,342.44 | -50.18% | 依据深度采矿权购买合同,本期支付了采矿权价款1209.50万元。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6,690,000.00 | 12,600,000.00 | -46.90% | 主要系公司上年收到的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资金本期已使用所致。 |
| 实收资本(股本) | 1,199,998,272.00 | 999,998,560.00 | 20.00% | 今年7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所致。 |
| 专项储备 | 235,210,327.28 | 135,392,283.91 | 73.73% | 2012年各项专项储备资金工程本期尚未使用所致。 |
| 未分配利润 | 1,622,791,616.63 | 1,324,958,565.16 | 22.48% | 公司本期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转入847,832,259.47元和本期分配现金股利349,999,496.00元及股票股利199,999,712.00元共同影响所致。 |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252,544.54 | -364,670.66 | -30.75% | 汇率变动所致。 |
(2)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12年1-9月 | 2011年1-9月 | 增减比例 | 变动原因 |
| 管理费用 | 458,696,000.89 | 373,871,968.60 | 22.69% | ①公司本期受工资政策调整影响,本期应付职工薪酬较上期增加;②公司两个子公司分别是去年6月、12月以后新增的合并企业,本期相应增加管理费用。 |
| 财务费用 | 28,872,119.47 | 47,602,001.43 | -39.35% | 汇率变动导致出口煤炭美元收入兑换人民币产生的汇兑损失同比减少所致。 |
| 资产减值损失 | 16,003,287.34 | 11,636,144.23 | 37.53% | 本期应收账款增加而相应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
| 投资收益 | -662,575.36 | -417,720.90 | 58.62% | 主要原因是:公司2011年12月31日对鄂尔多斯市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进行投资后(持股比例20%,处于项目建设期),按权益法核算产生的投资损失增加所致。 |
| 营业外收入 | 20,577,075.56 | 3,385,874.44 | 507.73% | 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贷款贴息补贴1000万元及本期使用矿产资源节约与利用政府补助资金900万元所致。 |
| 营业外支出 | 9,982,829.75 | 4,913,683.35 | 103.16% | 本期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增加及公益性捐赠增加所致。 |
(3)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12年1-9月 | 2011年1-9月 | 增减比例 | 变动原因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313,100,421.89 | 1,023,975,028.54 | 28.24% | 根据工资政策调整方案,公司本期工资及社会保险费增加所致。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 | 2,387,326.60 | ?? 5,881,326.70 | -59.41% | 公司本期处置固定资产减少所致。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37,262,736.75 | 457,464,506.92 | 148.60% | 本期公司控股子公司鄂尔多斯市国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预付项目款及配套工程款所致。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3,000,000.00 | 105,349,200.00 | -59.18% | 公司新增投资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00,000,000.00 | | 100.00% | 本期支付山西榆次中博房地产公司股权转让款2亿元所致。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123,429.70 | -100.00% | 本期未发生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9,500,000.00 | | 100.00% | 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泰商贸本期吸收小股东惠生公司投资款39,500,000.00 元。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500,000,000.00 | 2,040,000,000.00 | -26.47% | 本期较同期向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17,304,948.34 | 346,481,648.31 | 20.44% | 本期股利支出、短期融资券利息支出及银行借款利息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关联交易 |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京煤集团作出关于减少及规范与本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其主要内容如下:(1)京煤集团将尽力减少京煤集团以及其所实际控制企业与本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任何业务来往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严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双方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事务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2)京煤集团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大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承诺履行中 |
| 股份限售 |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京煤集团承诺:“自昊华能源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我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我公司持有的昊华能源A股股份,也不由昊华能源回购我公司持有的A股股份。” | 承诺履行中 |
| 解决同业竞争 |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京煤集团同意并承诺:(1)在重组设立本公司时,已将大安山煤矿、长沟峪煤矿和木城涧煤矿(含大台煤矿)的有关煤炭生产及销售的经营性资产和业务全部投入本公司;京煤集团下属的门头沟煤矿、房山煤矿及杨坨煤矿分别于2001年9月28日、2003年9月10日、2004年12月3日完成破产关闭程序。(2)自九十年代初至今,京煤集团下属王平村煤矿就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并且未来该煤矿也不会从事任何煤炭生产经营业务。(3)京煤集团控股子公司北京金泰恒业有限责任公司目前从事少量的民用煤销售业务,该项业务属于京煤集团承担的社会职能,与本公司不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4)京煤集团未来将不会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和以任何形式(合资经营、合作经营或拥有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从事与本公司有竞争或构成竞争的业务。(5)京煤集团将承担因违反本承诺而给本公司造成的任何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 承诺履行中 |
| 募集资金运用 | 募集资金超募部分的使用 | 昊华能源 | 根据2011 年5 月28 日召开的201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1)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偿还公司2010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5 亿元(已经完成)。(2)同意公司就向山西榆次中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购杭锦旗西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使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人民币28,520万元(第二次支付款)。公司已经向山西榆次中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2亿元,尚有8,520万元未支付。(3)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人民币369,439,940.00 元及专户全部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完成)。 | 承诺履行中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利润分配执行情况:
2012年5月25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999,998,5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0元(含税)。红股和红利分别于2012年7月13日和7月17日发放。利润分配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199,998,272股。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1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