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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2-64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2 年10 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2012年10月26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邹承慧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 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近期公司收到董事顾东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顾东升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自2012年10月26日书面辞职报告送达本公司之日起生效。顾东升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我们感谢顾东升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做出的尽职工作。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选举汤勇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第一届董事会一致。后附汤勇先生简历。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选举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追加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及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蓓翔”)在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实施20MW(三期)光伏并网电站项目。为该项目的顺利建设及青海蓓翔的正常运营,青海蓓翔拟向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申请项目贷款1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为青海蓓翔该笔贷款提供担保。 1、为保证战略投资项目太阳能电站的顺利建设,经青海蓓翔与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的友好协商,青海蓓翔拟追加6000万元的项目贷款申请额度,总计向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申请项目贷款21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预计10年,公司为青海蓓翔该笔贷款提供担保。 2、为保证青海蓓翔运营的流动资金需要,青海蓓翔拟向大通国开村镇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贷款期限预计1年,公司为青海蓓翔该笔贷款提供担保。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关于追加为青海蓓翔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追加对青海蓓翔提供担保的专项核查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关于召开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选举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3、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追加对青海蓓翔提供担保的专项核查意见; 4、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汤勇先生简历: 汤勇,男,汉族,197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7月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资格。 2006年10月-2007年5月任江苏悦达时装有限公司财务总账; 2007年5月-2008年9月任新能(张家港)能源有限公司计财处主任 ; 2008年9-至今任海澜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部股权投资总监。 汤勇先生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2-65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七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召开公司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2 年11月14日上午10:00 3、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有关议案 5、股权登记日:2012年11月9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2 年11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2、关于追加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2012年10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12 年11月12日—13日, 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通讯地址: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 邮政编码:215600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15600 联系人:季海瑜、吴磊 电话:0512-35060850 ;传真:0512-35060943 电子信箱:zhengquanbu@akcome.com 附件:授权委托书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2 年11月14日召开的2012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注:1、请在选项上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如委托认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字/盖章处)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2-66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 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及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科技”或“公司”)控股孙公司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蓓翔”)在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实施20MW(三期)光伏并网电站项目。为该项目的顺利建设及青海蓓翔的正常运营,青海蓓翔拟向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申请项目贷款1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为青海蓓翔该笔贷款提供担保。 1、为保证战略投资项目太阳能电站的顺利建设,经青海蓓翔与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的友好协商,青海蓓翔拟追加6000万元的项目贷款申请额度,总计向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申请项目贷款21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预计10年,公司为青海蓓翔该笔贷款提供担保。 2、为保证青海蓓翔运营的流动资金需要,青海蓓翔拟向大通国开村镇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贷款期限预计1年,公司为青海蓓翔该笔贷款提供担保。 因青海蓓翔201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依据相关规定以上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青海蓓翔其他股东熊元福先生按其持有青海蓓翔的20%的股权比例为爱康科技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号:630100100130560 成立时间:2009年7月20日 法定代表人:易美怀 住所:西宁市城中区砖厂路4号432室 经营范围:太阳能开发、利用、建设及产品代理销售(以下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青海蓓翔的股权结构为:
苏州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蓓翔为本公司控股孙公司。 青海蓓翔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截止2011年12月31日青海蓓翔总资产 383,116,434.22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67,243,953.11元、负债总计315,872,481.11元;2011年1-12月青海蓓翔营业收入0.00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57,376.70元。 截止2012年9月30日青海蓓翔总资产615,918,664.94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96,723,266.98元、负债总计419,195,397.96 元;2012年1-9月青海蓓翔营业收入 6,240,571.02 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479,313.87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青海蓓翔拟向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申请项目贷款2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为青海蓓翔该笔贷款提供担保。 上述协议均未签署。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6370万元(不包括本次的担保),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49370万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南通爱康太阳能器材有限公司担保238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保657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光伏安装系统有限公司担保4000万元,为控股孙公司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担保15000万元。为无关联第三方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7000万元。担保总额累计占公司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40.6%。若包含本次担保且本次担保全部实际发生,则累计担保金额占公司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6.47%。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核情况 2012年10月23日,本公司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分别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追加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认为青海蓓翔为本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青海蓓翔所经营的太阳能电站项目为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方向,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人,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该笔担保会有效的促进青海蓓翔的项目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符合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追加为青海蓓翔的银行融资申请提供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追加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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