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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久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俊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薛晓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构成同年初比发生变动的说明
变动原因分析: 注1:货币资金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主要系日常经营生产活动增加支出所致。 注2:预付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主要系预付购煤款所致。 注3:短期借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主要系贷款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项目同比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变动原因分析: 注1: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帐准备所致。 注2: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处置联营公司股权获得了2533万元投资收益,而本期无大额投资收益所致。 注3: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公司获政府拨付的各项补贴所致。 注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处置联营公司股权获得了2533万元投资收益,而本期无大额投资收益所致。 注5: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公司2012年投资组建控股51%子公司沈阳惠天热电第九供热有限公司实现盈利,其财务报表合并入公司财务报表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同比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变动原因分析: 注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公司偿还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同比增加所致。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1)向关联方采购煤炭 2012年7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招标煤炭采购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2012-2013年采暖期(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供热燃煤需求,2012年公司将向控股股东之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沈阳城市公用集团煤炭有限公司采购100万吨煤炭,涉及金额约7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分期分批向其采购所需指定煤型煤种的混煤。 (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 2012年9月6日,公司召开了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经累积投票逐项表决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第七届董事会由李久旭、姚家元、唐文、赵诚、刘诚、李俊山等6名董事和石英、李岳军等2名独立董事组成;第七届监事会由沈尔滨、刘丽、李兵等3名股东代表监事和李阔、侯秀红等2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第七届董事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经与会董事举手表决选举李久旭为公司董事长;聘任姚家元为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赵诚、刘诚、张超英、傅江、杨文刚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俊山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马晓荣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刘斌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第七届监事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经与会监事举手表决选举沈尔滨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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