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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27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12年10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2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名,实到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徐长江董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财务总监张凯先生兼任董事会秘书,任期从2012年10月25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张凯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张凯先生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同意聘任程敏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增加201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控股股东控股的其他关联单位存在少量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商品联销和出售商品。201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水明楼珠宝有限公司发生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的商品联销交易;公司及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的下属子公司预计发生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商品销售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上海水明楼珠宝有限公司预计发生的商品联销、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商品销售交易构成日常性关联交易。考虑到该等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和第三方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公平合理,且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很小,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无不利影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通过了该项议案。

关联董事徐长江、陈松林、顾建华、杨建华、马永和满政德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临2012-029)《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28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财务总监张凯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从2012年10月25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聘任程敏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张凯先生兼任董事会秘书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张凯先生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张凯先生简历: 男,1956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南通市副食品公司总账会计;南通大饭店财务经理、财务总监;文峰期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9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

联系电话:0513-85505666-8968

传 真:0513-85121565

电子信箱:wf@wfdsj.cn

通信地址:南通市青年东路1号

邮政编码:226007

程敏女士简历:女,1970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曾在南通市第二化工厂任职,1996年1月至今任职于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9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

联系电话:0513-85505666-8968

传 真:0513-85121565

电子信箱:wf@wfdsj.cn

通信地址:南通市青年东路1号

邮政编码:226007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编号:临2012-029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水明楼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明楼珠宝”)及其他关联方在2012年度预计发生总额不超过7,000万元的日常性关联交易。

● 在最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与水明楼珠宝累计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商品联销)金额为3449.73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0.64%。

在最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累计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出售商品)金额为1116.40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0.095%。

● 2012年10月25日召开的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徐长江、陈松林、顾建华、杨建华、马永、满政德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 该预计发生的交易系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包括商品联销和出售商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和第三方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公平合理,且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很小,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无不利影响。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概况如下:

一、2012年1-9月已与各主要关联人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

注:联销是一种零售商与供应商合作经营的方式,即供应商提供约定品牌商品在零售商门店指定区域设立专柜,由零售商与供应商共同负责销售,在实现销售后零售商从销售收入中按约定的比率进行扣点分成的一种经营模式。

联销与经销是公司百货门店的主要销售模式,其中联销方式实现的销售收入占公司销售收入的89.23%(按2011年计算)。联销的特点是零售商不负责待销售商品的库存和进货,而由供应商自行组织负责;该等待销售商品在实现销售之前不计入零售商的存货之内,零售商不承担其相关风险;待实现销售后,零售商才确认销售收入以及确认销售成本;在实现销售后,零售商按照与供应商事先约定的扣率扣除应由零售商获得的扣点后,将其余收入支付给供应商作为零售商的采购成本。

二、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全年预计将会发生的总交易金额,上述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

三、主要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水明楼珠宝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曹健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平顺路600号3楼325室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10108000487990

经营范围:珠宝首饰、工艺礼品、钟表、眼镜(除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的批发)、日用百货的销售,商务信息咨询,珠宝设计。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28日

营业期限:2010年12月28日至2030年12月27日

(二)关联关系

四、2012年,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情况:

1、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通文峰商贸采购批发有限公司、上海文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均与水明楼珠宝(供应商)签订了《联销合同书》。

合同约定: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如皋文峰大世界有限公司、海门文峰大世界有限公司、启东文峰大世界有限公司、通州文峰大世界有限公司提供经营区域,专门销售水明楼珠宝提供的商品,商品所有权属水明楼珠宝。所售商品均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并获得经营范围内的商品。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每月按商品销售收入提成比例(根据合同约定的扣率)作为公司的商品销售利润。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其他关联方出售商品,存在国家定价的使用国家定价,如果国家定价不适用或不存在则适用公平交易的市场价格,价格公允。

五、该等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水明楼珠宝签订的销售扣率跟公司与同类商品供应商签订的销售扣率一致(按公司扣率标准执行),且占公司同类商品联销采购比例很小;公司向其他关联方出售商品的价格是按公司门店的门市价执行,且占公司销售比例很小。该等交易系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徐长江、陈松林、顾建华、杨建华、马永、满政德回避表决,其余3名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范健、胡世伟、江平对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在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经营发展需要而发生的,该等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风险较低并且可控。决策合法,定价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增加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编号:临2012-030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及公司

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证监会上市部和江苏证监局《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2]477号)文件要求,现对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限售

二、避免同业竞争

三、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四、关于财政补贴、返还、扶持款

五、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

六、现金分红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9日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金额(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内容
商品联销上海水明楼珠宝有限公司39,458,797.651.02黄金珠宝首饰等商品的联销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内容
销售商品南通大饭店有限公司等其他关联方7,282,579.400.16出售商品
合 计46,741,377.05--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金额(万元)内容
商品联销上海水明楼珠宝有限公司6,000.00黄金、珠宝首饰等的联销
销售商品南通大饭店有限公司等其他关联方1,000.00出售商品
合 计7,000.00 

承诺主体承诺事项承诺内容承诺公布日期承诺履行期限截至目前

履行状况

未按期履行的原因解决方案
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南通新有斐大酒店有限公司上市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2011-5-172011-6-3至2014-6-2正在履行不适用不适用
徐长江上市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011-5-17-2011-6-3至2014-6-2、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不适用不适用
陈松林、顾建华、马永、满政德、杨建华、裴浩兵、夏春宝、张凯上市承诺所间接持有的文峰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间接持有的文峰股份。2011-5-172011-6-3至2012-6-2、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主体承诺事项承诺内容承诺公布日期承诺履行期限截至目前

履行状况

未按期履行的原因解决方案
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南通新有斐大酒店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徐长江上市承诺1、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之企业不存在从事与发行人所从事的业务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2、若发行人之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则承诺人作为发行人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之期限内,将采取有效措施,并促使承诺人所控制之发行人之外的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会从事或参与任何可能对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目前主要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于该等业务中持有权益或利益;如承诺人或承诺人控制的发行人之外的企业获得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目前主要从事的相关业务或未来将主要从事的业务有关的项目机会,则承诺人将无偿给予或促使所控制之发行人之外的企业无偿给予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参与此类项目的优先权2011-5-17长期持续正在履行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主体承诺事项承诺内容承诺公布日期承诺履行期限截至目前

履行状况

未按期履行的原因解决方案
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南通新有斐大酒店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徐长江上市承诺1、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规范关联交易: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除发行人外的关联方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发行人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发行人向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除发行人外的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在双方的关联交易上,严格遵循市场原则,对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应以双方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理,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避免损害发行人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2、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除发行人外的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发行人《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审议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011-5-17长期持续正在履行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主体承诺事项承诺内容承诺公布日期承诺履行期限截至目前

履行状况

未按期履行的原因解决方案
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上市承诺发行人在A股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之前所收到的财政补贴、财政返还、政府相关部门扶持款、税收返还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款项且已被公司确认为收入的,未来如出现被相关政府部门追缴的情况,将由文峰集团全额承担2011-5-17长期有效正在履行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主体承诺事项承诺内容承诺公布日期承诺履行期限截至目前

履行状况

未按期履行的原因解决方案
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理财承诺承诺至2012年底前,在5 亿元人民币额度以内,若文峰股份购买非保本银行理财产品或者进行委托贷款产生投资损失,由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全额承担。2011-11-82012-12-31正在履行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主体承诺事项承诺内容承诺公布日期承诺履行期限截至目前

履行状况

未按期履行的原因解决方案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分红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需求的前提下,应积极实施利润分配政策,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和发展能力。

利润分配的内容:1、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形式分配利润。2、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以公司按照章程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后仍有盈利为前提,在现金流能满足公司正常资金需求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可以进行现金分红。如实施现金分红,其比例为: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因特殊情况无法达到上述比例的,董事会应作出特别说明,由股东大会审批。如果董事会在公司盈利的情况下拟不进行现金分红,董事会应当在决议中说明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3、现金分红的时间间隔:原则上公司按年度将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必要时公司也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4、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在满足上述现金分配股利之余,结合公司股本规模和公司股票价格情况,公司可以与现金分红同时或者单独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2012-8-62012-8-6至2014-12-31正在履行不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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