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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2-060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通知于2012 年10 月19 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2 年10 月26 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 名,实际表决的董事7 名,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卢柏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详见2012年10月29日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二、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方式为信用,期限一年。额度的使用人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瑞德丰农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诺普信贸易有限公司,在总额度不变下,具体使用时分别由上述各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并签订单项业务合同,上述子公司授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10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青岛星牌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10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青岛星牌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五、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王战海、毕监辉、桂艳男、刘新浪四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其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合计为17万股,由此本公司总股本从362,360,000股减至362,190,000股。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第六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236万元。 第十九条原为:公司股份总数为36236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6236万股。 拟修改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219万元。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36219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6219万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2年11月14日(星期三)召开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第二、三项及第五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编号:2012-062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于2012年10月26日上午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方式为信用,期限一年。额度的使用人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瑞德丰农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诺普信贸易有限公司,在总额度不变下,具体使用时分别由上述各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并签订单项业务合同。 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瑞德丰农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瑞德丰农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进 注册资本:100万元 住 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镇 成立日期:2005年1月20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农机具、农膜,其它国内商业及物资供销业(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需前置审批的项目);农药批发。 1、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2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18,246.72万元,负债总额为15,632.46万元,净资产为2,614.26万元,资产负债率85.67%;2012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7,941.14万元,利润总额-845.96万元,净利润-829.5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1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2,670.31万元,负债总额为 19,226.50 万元,净资产为3,443.81万元,资产负债率84.81%;2011年1-12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7,414.87万元,利润总额1,323.67 万元,净利润979.6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2、信用等级状况:良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 (二)深圳市诺普信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诺普信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龙孝军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住 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铁岗水库路113号诺普信大楼六楼601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4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成品油)、化肥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1、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2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13,941.41万元,负债总额为11,721.69万元,净资产为2,219.72万元,资产负债率84.07%;2012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4,082.59万元,利润总额63.91万元,净利润50.6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1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0,598.74 万元,负债总额为18,429.69万元,净资产为2,169.05万元,资产负债率89.47%;2011年1-12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1,223.00 万元,利润总额227.84 万元,净利润170.26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2、信用等级状况:良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深圳市瑞德丰农资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自融资事项发生之日起一年。 (二)深圳市诺普信贸易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自融资事项发生之日起一年。 上述二家公司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在实际担保额度发生时做后续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且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审议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为支持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是公司基于支持下属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决策,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我们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信息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000万元,占公司201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35%,占总资产的5.77%,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70,000万元,占净资产的54.54 %,逾期担保金额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2-063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青岛星牌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于 2012年10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青岛星牌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 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公司控股51%的子公司青岛星牌作物科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星牌”)提供委托贷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贷款事项概述 1、贷款金额及期限 公司为有效地运用其自有资金,支持控股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拟将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整的自有资金委托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公司控股公司青岛星牌发放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按资金到位时间计算),到期归还。 2、贷款主要用途及使用方式 公司向青岛星牌提供的委托贷款主要用于生产所需的流动资金。 3、资金占用费的收取 公司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上浮20%与青岛星牌结算贷款利息,银行按委托贷款金额一次性收取公司万分之一点五手续费。 二、接受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他股东义务 青岛星牌的基本情况及其他股东义务 1、基本情况 名称:青岛星牌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莱西市姜山镇前垛埠村(釜山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万太斌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25%氰.辛乳油、50%多.硫悬浮剂、5%阿维菌素乳油、3%啶虫眯乳油、20%三唑磷乳油、4.5%高效氯氰菊酯乳油、40%杀扑磷乳油、480克/升毒死蜱乳油、1%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乳油、25%多菌灵可湿性粉剂)。 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生物农药的研究、开发;农作物病虫害防止信息咨询;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截止2012年9月30日,青岛星牌资产总额为7,883.16万元,负债总额为3,873.64万元,净资产为4,009.53万元,资产负债率49.14%;2012年1-9月,青岛星牌实现营业收入8,665.57万元,净利润296.1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青岛星牌在上一会计年度接受财务资助的情况:2011年10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临时)审议对控股子公司青岛星牌作物科学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1,000万元尚未到期。 2、其他股东义务 青岛星牌的另一股东为青岛星四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星四季”) 青岛星四季持有青岛星牌49%的股权,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青岛星四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61号(天宝国际商务中心2-1002) 法定代表人:吴宏涛 注册资本:5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信息咨询,高效农业科技开发,生物药业研究开发;批发零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化肥、复合肥、有机肥。 本次委托贷款由公司单方提供,由青岛星四季持有的青岛星牌49%的股权作担保,如青岛星牌不能归还到期借款,青岛星四季承担归还借款的连带责任。 三、提供委托贷款的原因 公司向青岛星牌提供的委托贷款主要用于生产所需的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对青岛星牌的委托贷款,是基于支持其业务发展,解决其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青岛星牌其未来收入可以预期,具备了较好的偿债能力,且青岛星牌的另一股东青岛星四季以持有青岛星牌49%的股权作担保,其财务风险较小。本次委托贷款利率定价公允,不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青岛星牌的委托贷款,是用于支持其业务发展,解决其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青岛星牌其未来收入可以预期,具备了较好的偿债能力,且青岛星牌的另一股东青岛星四季以持有青岛星牌49%的股权作担保,如不能归还到期贷款,青岛星四季承担归还贷款本息的责任,其财务风险较小。本次委托贷款利率定价公允,不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该事项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控股公司青岛星牌提供委托贷款事项。 六、本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止2012年10月26日,公司累积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37,390万元(其中已到期归还33,890万元,未到期对外资助余额为3500万元),未到期资助余额情况如下表: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2-064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于2012年10月26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2年11月14日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审议董事会提交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2012年11月14 日(星期三)上午11:00 4、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 5、股权登记日:2012年11月8日(星期四)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2年10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11月8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四、参与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12年11月12日上午9:00-11:00 时,下午14:00-16:00时。 2、会议登记地点: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4、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5、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6、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12年11月12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事项: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 邮编:518102 联系人:王时豪、龚文静 电 话:0755-29977586 传真号:0755-27697715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2年11月14日召开的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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