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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ST鑫富 公告编号:2012-063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10月1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ERP办公系统方式发出通知,于2012年10月25日下午13:30在公司综合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过鑫富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6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6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2-065)登载于2012年10月2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登载于2012年10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公司慎重讨论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12年第一次会议审核,公司本届董事会提名过鑫富先生、林关羽先生、殷杭华先生、白彦兵先生、汪钊先生、刘梅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汪钊先生、刘梅娟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已公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平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存在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况,独立董事不存在任期超过6年的情况。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他董事候选人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意见登载于2012年10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子(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子(分)公司管理制度》全文登载于2012年10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 四、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全文登载于2012年10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 五、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登载于2012年10月2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2-066)。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9日 附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过鑫富先生: 中国国籍,1962年3月出生,汉族,高级经济师。1984年至1994年历任临安县东天目横溪塑料厂厂长、临安县勤工化工厂副厂长、临安县助剂化工厂副厂长等职;1994年至2000年任杭州临安生物化学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0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鑫富化工有限公司、湖州鑫富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庆市鑫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担任的社会职务有中国塑协降解塑料专委会副会长,浙江省红十字会理事,临安市工商联、企业家协会、慈善总会、见义勇为基金会副会长等。过鑫富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杭州临安申光贸易有限责任公司90%股份。最近五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董事候选人林关羽先生是连襟,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林关羽先生: 中国国籍,1962年2月出生,汉族,高级经济师。曾任杭州临安磷肥厂副厂长,杭州临安申光电缆工业公司副总经理,杭州临安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等职;2000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2005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同时兼任下属子公司杭州鑫富节能材料有限公司和杭州临安鑫富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持有公司股票21,867,868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过鑫富先生是连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殷杭华先生: 中国国籍,1965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2000年11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董事、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生化分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08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持有公司股票600946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白彦兵先生: 中国国籍,1964年10月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1994年7月至2002年8月曾任吉林化学工业公司研究院化学工程研究所副所长、所长兼党支部书记、院科研处处长兼科协秘书长等职;2008年8月至2011年6月担任临安鑫富生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总工程师兼技术中心主任,2008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汪钊先生: 中国国籍,1960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1982年8月至今在浙江工业大学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工作,现任浙江工业大学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生物转化与生物净化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微生物学会酶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发酵工程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浙江省食品、食品添加剂协会理事、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00年11月至2006年11月兼任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7月至今兼任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6、刘梅娟女士: 中国国籍,1970年1月出生,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1995年8月至今在浙江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作,任会计学专业负责人。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ST鑫富 公告编号:2012-064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2年10月13日以书面、ERP办公系统方式发出通知,于2012年10月25日16:00在公司总部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青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亲自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公司慎重讨论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12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本届监事会提名徐青、郑世明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最近二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候选人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10月29日 附件: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徐青女士:1963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1982年12月至1984年9月在临安市果菜公司菜场工作;1984年10月至1999年10月在浙江省临安市对外贸易公司从事出纳、销售内勤工作;1999年11月至2001年6月在临安氨纶纺织有限公司工作任主办会计;2001年7月至2003年5月在浙江杭州金达通信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任财务部经理兼办公室副主任。2003年6月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会计、财务部经理、审计部经理等职,2009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兼审计总监,2010年1月至今担任杭州鑫富节能材料有限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2、郑世明先生:1965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1983年9月—1987年7月在杭州大学化学系学习,1987年9月—2000年4月在浙西企业集团任副总经理;2000年5月至今在公司环安部任经理,2009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ST鑫富 公告编号:2012-066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12年11月16日在公司综合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2年11月16日上午9时起,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浙江杭州临安锦城街道琴山50号公司综合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参加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6、股权登记日:2012年11月1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特邀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董事候选人过鑫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董事候选人林关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3)选举董事候选人殷杭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4)选举董事候选人白彦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5)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汪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梅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监事候选人徐青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监事候选人郑世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本次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 年10月29日刊载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后,同日,公司将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董事会会议将就选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进行审议;监事会将就选举监事会主席事项进行审议。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2年11月14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00时)。 2、登记办法: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须持相应证件的原件,以供查验。 3、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进行表决的应将授权委托书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会议登记地点:浙江杭州临安锦城街道琴山50号公司综合办公楼董事会秘书处。 四、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571-63759205、63807806 传 真:0571-63759225 地 址:浙江杭州临安锦城街道琴山50号公司综合办公楼 邮 编:311300 联 系 人:周群林、吴卡娜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我单位(或个人),出席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注: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请在本授权委托书所列的“同意票(股)”中填写同意的股数(单位为股),否则无效。 2、对议案1表决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实行分开累积投票方式。 3、采用累积投票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出董(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权按意愿进行分配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监)事候选人。各候选人在所得票数超过出席该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2(含1/2)的前提下当选。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5、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或签字):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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