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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427 股票简称:尤夫股份 编号:2012-037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规范公司担保行为,防范信贷风险,同时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事项报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尤夫科技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夫科技”)因公司发展与壮大需要,根据《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浙江尤夫科技工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尤夫科技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支行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尤夫科技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尤夫科技75%的股权);注册地址:湖州市和孚工业园区(和孚镇洋东矿区);法定代表人:茅惠新;经营范围:工程用帘子布、帆布等特种纺织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本公司生产产品;注册资本:2457.86万美元。 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2,679万元,净资产为6,12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1.26%,营业收入为8,150万元,净利润为-1,697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2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9,698万元,净资产为12,06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61%,营业收入为16,781万元,净利润为-1,202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企业保证。 2、担保期限:自该笔担保生效之日起12个月。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1、本公司为尤夫科技提供担保主要是为进一步支持其发展与壮大。 2、尤夫科技现有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本公司委派3名董事;同时本公司委派了财务负责人,负责尤夫科技的财务核算,本公司对尤夫科技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因此本公司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尤夫科技财务状况稳定,生产正常,销售呈增长态势,上述担保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且风险可控。 3、本公司对尤夫科技出资1,843.27万美元,占其75%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尤夫科技其他股东未按持股比例对上述贷款提供相应担保。 4、鉴于尤夫科技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其未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2012年9月30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18,000万元,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为14,000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8,000万元,实际发生担保14,000万元。若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23,000万元,占本公司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3.66%。以上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此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也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授权事宜 在为尤夫科技提供担保发生具体担保事项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与金融机构等相关单位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8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美国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2年10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美国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现将本次成立全资子公司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了加快公司的国际化进程,更好的开拓国际市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20万美元,在美国南卡罗莱纳州设立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美国公司”),主要从事贸易和实业投资业务(名称及经营范围以最终注册为准)。 2、投资行为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美国公司的设立须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主体介绍 公司是美国公司的唯一投资主体,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UNIFULL USA INC(尤夫美国有限公司)(暂定,公司名称以最终注册为准); 2、法定代表人:茅文阳 3、注册资本:20万美元,公司出资比例 100%; 4、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后,公司以自有人民币资金换汇,作为对美国公司投资的资金来源; 5、经营范围:贸易和实业投资(暂定,公司经营范围以最终注册为准);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故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五、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子公司的目的 为了更好地拓展国际业务,满足客户的需求,更好地服务于客户,公司拟决定在美国南卡罗莱纳州设立全资子公司。 2、设立子公司存在的风险 美国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和人文环境和国内存在较大区别,设立美国公司后需要尽快熟悉并适应美国的政策法规和商业、文化环境,这将给美国公司的设立与运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由于美国子公司设立在境外,公司必须加强控制,严格操作规程,合理控制风险。 除前述风险外,不存在其他重大风险。 3、设立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1)作为公司与国际市场的联络窗口,美国公司的设立能促进公司与国际市场的交流与合作,及时获取国际市场的最新信息; (2)有利于拓展国际业务,加快公司的国际化进程; (3)有利于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企业竞争力; (4)有利于产业海外布局,加快公司发展。 六、备查文件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0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并于2012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与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浙江尤夫科技工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三、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在美国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通过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2年11月15日上午9:30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9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2 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决定于2012 年11月15日上午9:30 在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工业园区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2012 年11月15日(星期四)上午9:30 时 (三)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工业园区公司一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出席本次股本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12 年11月1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会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为浙江尤夫科技工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2年1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 13:30-17:00)。 (二)登记地点: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四、其他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陈彦、李建英 联系部门: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72-3961786 传真号码:0572-2833555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工业园区 邮 编:313017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其他备查文件 附:1、授权委托书 2、股东登记表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 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 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2年 11月12日(星期一)下午深圳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个人)持有“尤夫股份”(股票代码:002427)股票 股,现登记参加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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