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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2-051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12年11月15日(星期四)上午9:00开始,会期半天。为保证会议按时召开,现场登记时间截至8:50;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11月8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宁夏青铜峡市河西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制订<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其中议案二为特别决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议案内容详见2012年10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050)。 三、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2年12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登记地点:宁夏银川高新区创新园41号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复印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在出席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公司传真:0951—5673796 邮政地址:宁夏银川高新区创新园41号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750002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马跃、范仁平 电话:0951-5070380、5673796 传真:0951-5673796 授权委托书及回执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 出席2012 年11月15日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委托书所示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对未作具体表决指示的议案,被委托人可行使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预案或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有效期限: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视为对该项议案弃权; 3、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回 执 截止2012年11月14日15:00时,我单位(个人)持有“青龙管业”(002457)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帐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2012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2-053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并要求专项披露的通知》(宁证监发【2012】228号)要求,为进一步督促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履行承诺,公司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承诺履行情况如下: 1、《关于避免与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 经检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家兴先生、控股股东宁夏和润贸易发展有限责任公司、5%以上股东中水汇金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承诺,没有与公司同业竞争的事项发生。 2、《不占用公司资产承诺书》 经检查,未发现实际控制人陈家兴先生、控股股东宁夏和润贸易发展有限责任公司、5%以上股东中水汇金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占用公司资产。 3、关于未签订股权转让确认函相关事宜的承诺 鉴于王军等六名自然人股东未签订股权确认函,实际控制人陈家兴先生承诺:“如果前述6人中任何一人今后就其股权转让事宜向公司提出异议的,本人负责处理;如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承担责任并胜诉,本人将代替公司向对方履行法院判决。” 截止目前,承诺书中所列事项未发生。 4、关于缴纳五险一金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家兴先生、控股股东宁夏和润贸易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在青龙管业上市后,若由于青龙管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上市前的经营活动中存在应缴未缴的“五险一金”,而被有关政府部门要求补缴或处罚,将由本人与宁夏和润贸易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赔偿青龙管业及其控股子公司由此产生的损失。” 截止目前,承诺书中所列事项未发生。 5、关于规范和减少与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 经检查,未发现实际控制人陈家兴先生、控股股东宁夏和润贸易发展有限责任公司、5%以上股东中水汇金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6、股份锁定的承诺函 经检查、实际控制人陈家兴先生、控股股东宁夏和润贸易发展有限责任公司、5%以上股东中水汇金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以及其他法人股东、自然人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减持股票的事项发生。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2-050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20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2年10月25日(星期四)上午九时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现场表决的董事3人,董事陈家兴先生、路立新先生、季伟先生和独立董事哈岸英先生、赵文先生、黄俊立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 4、公司董事长陈家兴先生因公出差,授权委托公司副董事长杜学智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2年度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2、《关于制订<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行为,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二节第一百零五条第八款修订如下: 原内容:(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修订为:(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事项;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定于2012年11月15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制订<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告2012—051《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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