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同德化工 公告编号:2012-036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2-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关于督促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等方面履行承诺事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就公司股东、关联方及上市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云升关于避免与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张云升于2008年1月18日出具了关于避免与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在持有同德化工股权或担任同德化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经营或投资于任何与同德化工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企业,与同德化工永不发生同业竞争。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张云升严格履行并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违背上述承诺的行为。 二、发行前股东兼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张云升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2)作为公司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张乃蛇、邬庆文、邬卓、任安增、秦挨贵、白利军、赵贵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截至目前,公司上述股东严格履行并将继续履行所作出的承诺,不存在违背上述承诺的行为。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29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