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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方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惠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刘琼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无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预付款项较年初增长129.00%,系本期原材料及设备采购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83.98%,系本期投标保证金及备用金借款增加所致。 3、存货较年初增长41.64%,系本期因营业收入增长期末备货增加所致。 4、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年初下降51.42%,系上期末因子公司内部销售未实现利润所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本期实现销售形成利润,相应地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作本期所得税费用。 5、应付账款较年初增长34.49%,系本期原材料及设备采购增加所致。 6、预收款项较年初下降47.77%,系上期末预收货款于本期确认收入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下降62.48%,系本期支付上期末应付未付年终奖金所致。 8、应交税费较年初下降65.38%,系本期支付上期末的各项税金所致。 9、其他应付款较年初下降93.22%,系本期支付上期股权转让余款所致。 10、实收资本(或股本) 较年初增长111.78%,系本期实施2011年度权益分派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授予登记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0.83%,系本期智能在线监测系统收入增长所致。 2、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90.95%,系本期营业收入增长导致税费增加。 3、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57.97%,系本期营业收入增长导致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4、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47.81%,系本期研发费用及职工薪酬、股权激励成本摊销等增加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156.81%,系本期应收及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导致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6、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65.19%,系本期收到的增值税退税和政府补贴比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7、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47.15%,系本期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比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增长162.06%,系本期收到的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较上年同期增加。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64.70%,系本期收到的投标保证金退回较上年同期增加。 3、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长37.92%,系本期营业收入增长导致缴纳的各项税费增加。 4、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42.96%,系本期支付的投标保证金和经营性费用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 5、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41.57%,系本期收到的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6、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00.00%,系本期无新增收购子公司业务所致。 7、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57.15%,系本期收到的一般存款户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8、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33.33%,系本期支付的年度分红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1、2012年9月26日,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完成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向4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6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已于2012年10月16日上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9月27日出具了天健验〔2012〕324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2年9月26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 2、公司一贯坚持在兼顾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同时积极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历年来,公司认真履行利润分配义务,分红派息方案的制定、审核及执行程序符合监管部分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信息披露及时透明。 报告期内,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回报股东的意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宁波监管局《关于转发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甬证监发[2012]57号)的规定,公司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于2012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公司章程》相关的现金分红政策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形式、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等具体政策予以明确。此次修订将于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周方洁 2012年10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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