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 | 2012年9月末 | 2012年初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 货币资金 | 1,052,664,806.26 | 1,513,015,108.33 | -30.43% | 主要系母公司贸易规模扩大所致,预付款项及存货增加所致。 |
| 应收账款 | 1,424,755,691.64 | 1,033,374,012.88 | 37.87% | 主要系子公司沈冶机械有限公司应收款项账期增加所致 |
| 预付款项 | 2,233,513,508.99 | 793,381,651.31 | 181.52% | 主要系母公司贸易规模扩大所致 |
| 其他应收款 | 390,313,553.04 | 587,044,993.49 | -33.51% | 主要系上年末对中色稀土有限公司投资款因该公司在本期内完成工商登记手续而由本科目转出所致。 |
| 存货 | 3,548,647,150.29 | 2,416,946,946.45 | 46.82% | 主要是子公司中色锌业产销比下降以及母公司贸易业务规模增加所致。 |
| 在建工程 | 353,130,802.29 | 138,647,784.58 | 154.70% | 主要系子公司中色锌业综合回收(二期)和中色泵业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用隔膜泵二期项目增加所致 |
| 工程物资 | 2,154,539.22 | 6,208,783.37 | -65.30% | 主要系在建工程项目领用用于在建工程。 |
| 短期借款 | 3,344,858,285.25 | 2,396,916,600.00 | 39.55% | 主要系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色泵业当期流动资金借款增加所致 |
| 应付票据 | 1,537,705,099.02 | 421,775,912.10 | 264.58% | 主要系母公司以商业承兑汇票进行结算业务量增加所致。 |
| 应交税费 | -224,490,245.70 | -54,623,611.35 | 310.98% | 主要系本公司之子公司赤峰红烨投资有限公司本年缴纳了上年应缴的企业所得税及公司存货增加导致增值税留抵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
| 其他应付款 | 574,177,084.03 | 889,201,645.01 | -35.43% | 主要系本年偿还对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短期融资券周转金所致。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04,549,000.00 | 262,500,000.00 | 206.49% | 主要系母公司应付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周转金5亿元的长期应付款重分类至本项目所致。 |
| 长期借款 | 880,590,238.00 | 420,158,251.00 | 109.59% | 主要系母公司和子公司中色锌业借入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
| 项目 | 2012年1-9月 | 2011年1-9月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 营业收入 | 8,700,037,945.41 | 6,471,868,302.20 | 34.43% | 主要系母公司贸易业务规模扩大所致及中色锌业10万吨锌投产增加销售所致。 |
| 营业成本 | 7,718,890,421.85 | 5,328,153,073.95 | 44.87% | 主要系母公司贸易业务规模扩大所致及中色锌业10万吨锌投产增加销售所致。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53,616,870.33 | 85,231,719.64 | -37.09% | 主要系子企业广东珠江稀土有限公司及鑫都矿业有限公司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降低。 |
| 财务费用 | 258,721,649.60 | 180,922,472.46 | 43.00% | 主要系借款增加高于上年同期导致利息支出大幅增加所致。 |
| 资产减值损失 | 12,052,047.88 | 37,958,128.96 | -68.25% | 主要系母公司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较上年减少所致。 |
| 投资收益 | -8,038,947.96 | 50,817,538.96 | -115.82% | 参股子公司Terramin Australia Limited本期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对其按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大幅减少。 |
| 营业利润 | 140,623,631.70 | 400,721,070.64 | -64.91%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有色金属平均价格水平低于上年同期,导致主营业务毛利低于上年同期,而期间费用高于上年,同时投资收益较上年大幅减少。 |
| 营业外收入 | 38,850,091.75 | 8,512,101.50 | 356.41% | 主要系政府补助增加及子企业沈冶机械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增加所致。 |
| 营业外支出 | 7,605,014.86 | 4,981,588.24 | 52.66% | 主要系子企业沈冶机械核销往来损失所致。 |
| 利润总额 | 171,868,708.59 | 404,251,583.90 | -57.48% | 主要系本期营业利润大幅下降所致。 |
| 所得税费用 | 34,486,619.08 | 112,772,717.22 | -69.42% | 本报告期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度降低。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9,365,263.15 | 165,835,355.88 | -46.11% | 主要系本报告期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所致。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86,036,827.65 | -662,767,316.43 | 94.04%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存货及预付账款增幅较大所致。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854,211.41 | -282,890,808.60 | 80.61% | 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对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股权投资减少所致。 |
|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为增强中色股份公司凝聚力、调动管理层积极性,促进上市公司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在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前提下,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有色集团将支持中色股份制定并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 | 2006年06月05日 | | 鉴于国资委有关政策的规定,公司尚不具备制定并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 赤峰红烨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峰红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烨投资”)在以其所持内蒙古银都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认购的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重组事项中关于发行股份锁定期的承诺:红烨投资对于本公司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12个月限售期满后的24个月内,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50%。 | 2010年11月03日 | 截至2014年11月9日 | 截至目前,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
| 赤峰红烨投资有限公司 | 关于银都矿业未来三年利润的承诺:根据红烨投资及北京盛达振兴实业有限公司、王彦峰、王伟(以下简称“重组方”)与盛达矿业签订的《利润补偿协议》,在重组方以所持内蒙古银都矿业有限公司62.96%股权(以下简称“置换资产”)认购ST盛达股权的重组事项完成后,重组方共同承诺在资产认购交易实施完毕当年度起三年内(2011年、2012年、2013年):置换资产201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不低于21,968.21万元;置换资产2011年度与2012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不低于43,932.10万元;置换资产2011年度、2012年度和2013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不低于77,189.47万元。若置换资产自2011年起未来三年实际实现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重组方将对置换资产未实现部分以股份方式全额补偿给ST盛达。同时在2013年末,ST盛达应对置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置换资产期末减值额/置换资产作价>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认购股份总数时,则重组方将另行补偿股份。 | 2010年11月03日 | 截至2013年12月31日 | 截至2011年12月31日,银都矿业2011年实现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为34,753.26 万元,实现了承诺人做出的净利润不低于21,968.21万元的承诺。2012年和2013年的利润情况尚未披露,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
| 赤峰红烨投资有限公司 | 关于采矿权许可证变更及技改扩能事项的承诺:根据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内蒙古银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生产规模变更对评估结论影响的专项说明》,置换资产在矿山服务年限内若均按60万吨/年的证载生产能力评估,置入资产的评估值为238,556.60万元,较该次交易置入资产评估作价285,952.70万元,相差47,396.10万元。若银都矿业在2012年12月31日前未能取得变更后采矿权证及未能完成技改扩能至90万吨/年,重组方承诺上述差额对应的认购股份62,854,550股,由威达公司以1元的价格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 | 2010年11月03日 | 截至2012年12月31日 | 截至目前,银都矿业已取得生产规模为90万吨/年的采矿许可证,技改扩能项目已于2012年9月27日通过验收,该项目已取得全部达产手续,同时根据相关部门批复试生产全部达到设计要求,已具备年采、选矿90万吨的生产能力。承诺人无违背该承诺的情况。 |
|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赤峰红烨投资有限公司 | 中色股份及红烨投资承诺:1、将继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定价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与银都矿业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银都矿业及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2、不利用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的地位及影响谋求在与银都矿业日常交易方面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 2010年11月03日 | | 截至目前,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 | |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部分承诺仍在履行当中。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
| 解决方式 |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