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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本报告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胡刚先生、总经理王维东先生、财务负责人曲立新先生、计财部经理牛月香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金额较年初减少35%,主要系本期项目投资资金支付和钦州收购款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65%,主要系甘肃省电力公司等客户增加了票据结算。 3、应收股利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100%,主要系本期已全部收到参股企业的股利。 4、存货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33%,主要系火电企业煤炭库存下降。 5、投资性房地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45%,主要系投资企业部分办公楼等资产对外出租,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这部分资产由固定资产重分类至投资性房地产。 6、工程物资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281%,主要系在建项目工程物资增加所致。 7、无形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86%,主要系二滩水电官地项目投产,其项目包括的公路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增加。 8、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128%,主要系二滩水电官地项目生产准备费用转入。 9、交易性金融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48%,主要系二滩水电利率互换合约估值变动所致。 10、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46%,主要系二滩水电应付票据减少所致。 11、应付利息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87%,主要系贷款规模增大所致。 12、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52%,主要系二滩水电融资租赁增加所致。 13、股本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50%,主要系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14、本年1至9月份,投资收益同比增长58%,主要系参股企业盈利增长。 15、 本年1至9月份,公司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分别增长51%、86%、58%,主要原因系2011年底火电企业上网电价上调,燃煤成本下降和官地项目投产等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2012年8月6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2年8月22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收购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持有的国投钦州61%股权、江苏利港17.47%股权和江阴利港9.17%股权,其中:国投钦州61%股权自9月1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江苏利港17.47%股权和江阴利港9.17%股权正在办理商务主管部门的审批程序。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限售承诺 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在公司2009年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承诺: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重组认购的股份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承诺履行期限截止于2012年12月3日,一直严格履行。 同业竞争承诺 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在2010年9月公司申请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间承诺:拟在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二年内,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再次启动电力资产整合工作,将旗下符合上市条件的独立发电业务资产通过注资、出售等形式注入公司。力争用五年左右时间,通过资产购并、重组等方式,将旗下独立发电业务资产(不含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除公司外其他直接控股上市公司的相关资产、业务及权益)注入公司。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已履行了在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二年内注入电力资产的承诺,详见"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将超过100%,主要原因系2011年底火电企业上网电价上调,燃煤成本下降和官地项目投产等所致。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2年5月8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决定以2011年末总股本2,345,102,75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每10股转增5股。扣税后每10股派现0.135元,每股派现0.0135元。该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成。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公司修改了《章程》有关现金分红政策,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详见公司公告:临2012-027和临2012-032。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刚 2012年10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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