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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B 公告编号:2012-078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2-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议召开期间,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未有增加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10月27日(六)上午9:00时 2、召开地点: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D1大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简德荣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 20 人、代表股份 519,067,30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66 %;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 17人、代表股份 13,892,245股, 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 1.25 %; 3、出席会议的外资股东出席情况: 外资股股东(代理人) 20 人、代表股份 519,067,30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66 %; 4、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董事5人,监事3人,高级管理人员3人及律师。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 (二)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一: 公司章程修订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519,067,3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13,892,245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3、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519,067,305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4、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五、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经办律师廖春兰、李馥群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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