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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王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顺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红宁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备注:1)香港中央结算 (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系代理客户持股。本公司未接获有本公司H股 股东数量超过本公司总股本10%的情况。 2)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并无获告知有任何人士(并非董事或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拥有权益或持有淡仓而需遵照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之规定向本公司作出披露,或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须列入所指定之登记册之权益或淡仓。 3)于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各董事及监事概无在本公司或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及/或债券(视情况而定)中拥有任何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而知会本公司及香港交易所的权益或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该些章节的规定被视为或当作这些董事或监事拥有的权益或淡仓)、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规定而记录于本公司保存的登记册的权益或淡仓、或根据《标准守则》而知会本公司及香港交易所的权益或淡仓。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分析: A、货币资金减少是由于1、本报告期销售减少2、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出增加所致; B、存货较期初增加的主要是本报告期订单减少和用户延期提货库存商品和在产品增加等原因所致; C、长期待摊费用增加是本期公司钣金车间改造费60万元及办公场所改造46万元导致待摊费用增加; D、应付票据减少主要是本报告期母公司减少了2,000万元的应付票据所致; E、应付账款增加是本报告期公司销售减少存货增加造成资金紧张,公司增加原材料的赊购所致; F、应付职工薪酬减少是因为本期计提的奖金及教育经费减少所致; G、应交税金减少主要是本报告期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减少应交税金也相应减少; H、预计负债减少主要是本报期销售收入减少因此计提的质量准备金减少所致; I、本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492,911千元,主要是今年以来受国家调整产业结构、放缓经济增长速度等宏观经济因素的影响,公司机床销售业务下滑明显,导致营业收入减少了36.27%; J、本报告期营业成本随营业收入减少而相应减少; K、本报告期缴纳的增值税减少营业税金随之减少; L、本报告期财务费用增加是因公司资金紧张增加了流动资金贷款额,贷款利息增加所致; M、资产减值损失减少是因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的增幅低于上年同期,因此,计提的坏账减值准备低于上年同期; N、投资收益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宏观经济因素的影响合营公司的利润减少因此投资收益减少; O、营业外收入增加是本期结转政府补助确认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P、营业外支出减少主要是债务重组损失、固定资产报废损失等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Q、所得税减少主要是本报告期利润总额减少所得税金也随之减少; R、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了492,911千元,致使销售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了101,669千元,而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固定成本则有所上升,导致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65,547千元、降幅89.83%; S、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T、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3.2对公司设备利用情况、订单的获取情况、产品的销售或积压情况、主要技术人员变动情况等与公司经营相关的重要信息的讨论与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12年9月30日新增合同金额6.97亿元,数控化率72.96%。 公司产成品有积压情况,普通机床产品426台,数控机床产品69台,其他产品13台,其中:普通机床为流量产品,数控机床为按订单生产。针对该情况目前公司将继续推进去库存工作: 1)把握有效订单,控制调整生产节奏,设定合理边际库存规模; 2)加强对采购、外协管理工作,降低外购原材料成本; 3)推进精益生产,调整在制品投入产出计划; 4)加大发出商品力度,加强应收账款清理,减少产成品数量,减少资金占用; 5)推进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工作,深入实施ERP项目,提高经营管理和控制水平 3.3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昆机通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于2007年10月16日,是母公司经营业务的分流。自公司成立以来,机床的生产、销售以及售后服务工作全部委托母公司完成。后经营状况一般,截止到2010年9月处于无业务状态,因此决定清算注销该公司。 公司已成立清算小组,目前清算组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程序推进清算,清算程序已基本结束。后公司考虑继续使用该公司拓展业务,因此注销工作暂停。 2、本公司2012年8月10日通过云南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转让持有的福建昆机普通机床有限责任公司50%的股权,参考资产评估价值挂牌价格100万元,公司董事会认为该项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今后发展。 3.4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不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截止2010年12月31日,上述两大股东持有的限售股股份限售期届满。截至目前两大股东所持股票未上市流通。 2、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履行承诺:在股改完成后一年内,在股东大会上提议并同意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的方案,转增比例不低于10转增5股。该方案已获2007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度股东年会和相关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实施完毕。 3、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履行承诺:若公司2006年或2007年年报满足向股东分配利润的条件,则在股东大会上提议并同意分红比例不低于50%的现金形式的利润分配计划。该方案已2008年7月实施完毕。 4、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履行承诺:在技术上、业务上和资源上全面支持上市公司发展,并将在股权转让和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两年之内,结合自身特定优势,按照有利于上市公司快速发展的原则和方式整合有关资源和市场,将昆明机床作为技术升级、业务拓展和产业发展的重要平台,全力支持和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目前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为上市公司提供生产管理人员,促进了生产管理能力的提高,并在市场开拓方面为上市公司出口提供便利。 目前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为昆明机床提供生产管理人员,促进了生产管理能力的提高,并在市场开拓方面为上市公司出口提供便利。另在沈机集团收购德国希斯有限责任公司(SCHIESS GmbH)后,主导该公司与昆明机床签订专有技术转让协议,购买引进该公司横梁导轨跨距为2000mm的双柱龙门机床的专有技术,加强昆明机床技术引进工作,以提升新产品开发能力。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2012年前3季度运行情况,本年度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 原因为:目前宏观经济状况为欧美经济处于低位波动状态;国内以结构调整为主题增速放缓。机床行业状况为市场下滑、盈利下降、无明显热点,产业链资金紧张;重大型精密产品下游行业产能过剩、高端进口挤占空间;中小型普通产品定单减少、大重型产品提货延迟、竞争加剧。 3.6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提议,2012年5月15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1年度根据中国会计准则,本公司实现利润54,567千元,扣除提取的法定公积金7,483千元,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47,084千元,累计可分配利润727,246千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利润74,832千元,扣除提取的法定公积金7,483千元,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67,349千元,累计可分配利润694,712千元; 201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为:以现有的总股本531,081,103股为基数(其中A股股数为390,186,291股,H股股数为140,894,812股),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2元(含税),总计人民币10,621,622.06元;扣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人民币0.18元。 2012年6月11日向A股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4日)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发放现金红利。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放无限售条件的流通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直接发放有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 2012年5月18日收市后登记于本公司H股股东名册的本公司H股股东有权获得上述本公司末期股息。本公司H股的股息以人民币计价和宣布,以港币支付,相关汇率按照本次批准派发股息之日(2012年5月15日)之前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的基准价,即港币100元兑人民币81.182元。H股的每股末期股息为港币0.024636元(含税)。 按照本公司公司章程,本公司已委任工银亚洲信托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H股持有人的收款代理(「收款代理人」),且将向收款代理人支付就本公司H股所宣派的末期股息,而收款代理人将以受托方式代有关H股股东持有直至付款。H股之股息单及有关支票将由收款代理人签发并于2012年7月30日或之前,由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以平邮寄予H股持有人。 截至目前,上述派息工作已完成。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兴 2012年9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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