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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一汽夏利 股票代码:000927 编号:2012-临045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变更日期:2012年11月1日 变更原因:为更加合理、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变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具体内容如下: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 原规定:期末金额达到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变更为:期末金额达到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2、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账龄区间划分、具体账龄期间的计提比例 原规定:
变更为:
(二)关于变更部分固定资产确认的价值标准 变更日期:2013年1月1日 变更原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为更加稳健、合理、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利润水平,公司董事会决定变更部分固定资产确认的价值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1、机械设备、动力设备、传导设备、检测设备、运输设备、管理用具、工器具(夹具、其他工器具)、餐饮设备、医疗设备、消防设备等固定资产确认的价值标准由3000元变更为5000元; 2、建筑物等固定资产确认的价值标准由3000元变更为20000元; 3、管理用具中办公用家具等固定资产确认的价值标准由3000元/套变更为20000元/套。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为更加稳健、合理、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决定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和部分固定资产确认的价值标准进行变更。 上述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加准确和谨慎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降低财务风险,是合理的。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进行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影响2012年期初未分配利润,预计增加2012年当期利润约200万元。 对部分固定资产确认的价值标准进行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影响2012年期初未分配利润,也不影响2012年当期利润。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和部分固定资产确认的价值标准进行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可以更加准确和谨慎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降低财务风险。董事会对会计估计变更的解释是合理的,所进行的处理是适当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从2012年11月1日起,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同意公司从2013年1月1日起,对部分固定资产确认的价值标准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和部分固定资产确认的价值标准进行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可以更加准确和谨慎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降低财务风险。董事会对会计估计变更的解释是合理的,所进行的处理是适当的。监事会同意公司从2012年11月1日起,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同意公司从2013年1月1日起,对部分固定资产确认的价值标准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0月30日 股票简称:一汽夏利 股票代码:000927 编号:2012-临043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和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2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许宪平董事、金毅董事因公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徐建一董事长、王刚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李显君独立董事因公缺席了本次会议,委托舒歌群独立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建一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2、关于变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为更加合理、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决定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进行变更。 本次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进行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自2012年11月1日开始实施,不影响2012年期初未分配利润,预计增加2012年当期利润约200万元。 3、关于变更部分固定资产确认的价值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为更加稳健、合理、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利润水平,决定对部分固定资产确认的价值标准进行变更。 本次对部分固定资产确认的价值标准进行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自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不影响2012年期初未分配利润,也不影响2012年当期利润。 上述第2、3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上述第2、3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特此公告。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0月30日 股票简称:一汽夏利 股票代码:000927 编号:2012-临046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 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关于对天津辖区上市公司相关承诺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专项披露的通知》文件的精神,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一汽夏利”)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本公司的承诺事项进行了专项检查,未发现相关承诺方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也没有超过期限而未履行承诺的情况。本公司及相关主体历年来尚未履行完成的承诺事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协议转让情况 2011年7月2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一汽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注入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股份”)。2011年7月13日,本公司披露了《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2011年12月30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2012年4月11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完成股权过户的公告》,一汽股份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汽股份相关承诺事项 为解决同业竞争,2011年7月8日,一汽股份特向一汽夏利作出如下不可撤销承诺:虽然一汽夏利与一汽股份控制或合营的整车生产企业生产的车型并不完全相同,目标客户、地域市场也不完全一致,但仍然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为此,一汽股份承诺将在成立后五年内通过资产重组或其他方式整合所属的轿车整车生产业务,以解决与一汽夏利的同业竞争问题。如一汽股份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给一汽夏利造成全部损失。上述承诺并不限制一汽股份及其下属企业从事或继续从事与一汽夏利不构成竞争的业务,特别是提供一汽夏利经营所需相关原材料或服务的业务。本承诺函在一汽夏利合法有效存续、且一汽股份作为一汽夏利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在同业竞争问题彻底解决之前,一汽股份于2011年11月23日出具补充承诺如下:本公司下属部分控股及合营企业的主营业务与一汽夏利主营业务相近,在符合中国证券市场政策法规及环境要求的前提下,本公司将力争在本次收购完成之日后3年内,以合理的价格及合法的方式彻底解决一汽夏利与本公司下属企业的同业竞争问题以及一汽轿车与一汽夏利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解决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和业务重组、合并、资产收购、清算关闭、资产托管及中国证监会和/或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三、承诺履行情况 上述承诺履行期限尚未到期,目前正在履行过程中。如该承诺事项有重大进展,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0月30日 股票简称:一汽夏利 股票代码:000927 编号:2012-临044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和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监事。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2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延晨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认为: (1)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董事会关于变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的决定和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3、董事会关于变更部分固定资产确认的价值标准的决定和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的决定和解释是适当和合理的。 特此公告。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2年10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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