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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601388 股票简称:怡球资源 编号:2012-015号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 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崇胜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拟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黄崇胜、林胜枝、詹黄秋兰、李贻辉、范国斯、陈镜清、张海龙、安庆衡、范霖扬(履历见附件一)。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张海龙、安庆衡、范霖扬。 独立董事提名人、候选人声明见附件二、附件三。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特此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崇胜先生:1957年出生,中国台湾籍,高中学历。1984年创办马来西亚怡球金属熔化有限公司,拥有多年再生铝行业从业经验,2001年创办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林胜枝女士:1963年出生,中国台湾籍,高中学历。作为黄崇胜先生的配偶,与黄崇胜先生共同创办马来西亚怡球金属熔化有限公司,拥有多年再生铝行业从业经验。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詹黄秋兰女士:1952年出生,中国台湾籍,高中学历。曾任怡巨立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 李贻辉先生:1955年出生,马来西亚籍,大学专科学历。1998年进入马来西亚怡球金属熔化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销售业务经理,副总经理和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及马来西亚怡球金属熔化有限公司的董事。 范国斯先生:1968年出生,马来西亚籍,大学本科学历。1993年进入马来西亚怡球金属熔化有限公司工作,2007年至今担任马来西亚怡球金属熔化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及马来西亚怡球金属熔化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镜清先生:1953年出生,中国台湾籍,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台塑集团台塑网科技公司执行副总、台塑网科技(昆山)公司总经理。2007年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及总经理。 张海龙先生:1947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第五钢铁厂副厂长、总会计师,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上海产权交易所总裁。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安庆衡先生:1944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现任中国汽车工业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北京汽车行业协会会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范霖扬先生:1947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曾任江苏省国税局副局长,现任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职务、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常务理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二: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就提名张海龙、安庆衡、范霖扬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意见,被提名人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意见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怡球金属资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2年10月26日 附件三: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张海龙 同意作为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股份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股份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公司股份的1%或1%以上;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股份公司前十名股东;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股份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本人没有为股份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本人没有从股份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本人符合股份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股份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本人在担任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股份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股份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张海龙 2012年10月26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安庆衡 同意作为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股份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股份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公司股份的1%或1%以上;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股份公司前十名股东;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股份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本人没有为股份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本人没有从股份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本人符合股份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股份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本人在担任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股份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股份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安庆衡 2012年10月26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范霖扬 同意作为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股份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股份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公司股份的1%或1%以上;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股份公司前十名股东;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股份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本人没有为股份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本人没有从股份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本人符合股份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股份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本人在担任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股份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股份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范霖扬 2012年10月26日
股票代码:601388 股票简称:怡球资源 编号:2012-016号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监事应到3名,实到3名。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建昇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拟由三名监事组成,公司监事会提名郭建昇、许玉华、顾俊磊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履历见附件一),其中顾俊磊为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特此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一:监事候选人简历 郭建昇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台湾籍,大学本科学历。2001年至2002年期间,曾任泰华电子有限公司(马来西亚)资讯主办职务。2003年进入马来西亚怡球金属熔化有限公司,任资讯课长职务。现任本公司资讯经理、监事会主席。 许玉华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2001年进入本公司,历任总务处课员,副课长等职务。现任本公司总务处副处长、监事。 顾俊磊女士:1980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2年进入本公司后,历任总经理办公室课员,课长等职务。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室副处长、职工监事。
股票代码:601388 股票简称:怡球资源 编号:2012-017号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定于2012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时间:2012年11月15日上午9时 2、 会议地点:郑和国际酒店会议室(太仓市港口开发区北环路18号)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 股权登记日:2012年11月8日 5、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会议期限:半天 二、 会议议程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三、参会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截至2012年11月8日(周四)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并可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及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格式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2年11月13日(含该日)下午4: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12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00。 3、登记地点: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太仓市浮桥镇沪浮璜公路88号 邮编:215434 4、会议联系人:叶国梁、王舜铭 5、联系电话:0512-53703988 传真:0512-53703950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本次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相关证件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公司地址:江苏省太仓市浮桥镇沪浮璜公路88号。 4、邮政编码:215434 5、联系电话:0512-53703988 传真:0512-53703950 6、联系人:顾俊磊 特此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回 执 本人/本公司持有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共 万股股份,拟参加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持有股数: 出席人姓名: 股东签名(盖章): 二○一二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自然人股东)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个人出席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个人行使作为股东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拥有的表决权。 我个人同意,若本授权委托书没有明确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对审议事项根据其意愿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二○一二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法人股东)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 出席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行使作为股东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拥有的表决权。 委托单位名称: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二○一二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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