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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徐建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海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双梅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预付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93.92%,主要系子公司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工程款减少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85.19%,主要系子公司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期收回拆借资金所致。 3)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较期初数大幅增加312.78%,主要系子公司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对外投资所致。 4)投资性房地产期末数较期初数余额为零,主要系子公司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作为出资,对浙江益杰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所致。 5)应付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 57.16%,主要系子公司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工程项目款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53.94%,主要系本期支付职工上年年终奖所致。 7)应交税费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68.45%,主要系子公司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缴纳税费所致。 8)其他应付款期末数较期初增加66.96%,主要系本公司往来款增加所致。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为零,系子公司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期借款到期归还所致。 (2) 合并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本期数较上期数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本期贸易业务规模增大及子公司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开发格兰维亚 F1-3区竣工交房确认收入所致。 2)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66.41%,主要系子公司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归还借款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51.67%,主要系子公司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往来款减少所致。 4)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期数大幅增加,主要系子公司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置固定资产及收取客户违约罚款所致。 5)营业外支出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102.55%,主要系子公司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计提水利建设基金所致。 (3)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33.25%,主要系本期母公司钢材贸易业务增加所致。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101.24%,主要系子公司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回暂收款所致。 3)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50.77%,主要系本公司钢材贸易采购款支付所致。 4)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 97.23%,主要系子公司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期确认房产收入所致。 5)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61.43%,主要系子公司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还清长期借款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2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相关议案,本公司拟向上海刚泰矿业有限公司出售本公司持有的浙江华盛达89.78%的股权;并拟向上海刚泰矿业有限公司、兰州大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刚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甘肃大冶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同时,本公司拟通过向不超过10名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进行配套融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配套融资的金额不超过本次重组交易总金额的25%,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201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 3、2012年9月10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行政许可申请。 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正在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过程中,该事项须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也未进行现金分红。 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建刚 2012年10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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